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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豪车后车险费过低 代表:豪车车主应承担更多

2012年03月13日14:28
来源:兰州晨报
南京一辆价值1200万元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被撞。人民网照片
南京一辆价值1200万元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被撞。人民网照片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近期接连发生的“撞豪车”事件,让不少车主感叹“伤不起”。年初,温州一辆雅阁轿车撞上劳斯莱斯,雅阁车主负全责。事后,劳斯莱斯的维修费用锁定为35万元,而雅阁车主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限额只有20万元。除去保险公司赔付的16.2万元,其余18.8万元需雅阁车主自行承担。

  此事余波未散,南京一辆东南菱悦撞上价值1200万元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轿车,后者的估算维修费用至少80万元。东南菱悦车主负全责,而他的三责险保额仅30万元。

  【相关规定】 每位车主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车险补充。目前,交强险12.2万元的赔偿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可用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仅2000元。

  【观点交锋】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大量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不到执行,不能不说和交强险赔偿数额过低有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只能赔偿很小一部分,不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有限的交强险赔付与巨大的赔偿数额相比,可谓杯水车薪。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应通过制度设计让豪车车主承担更多义务。比如强制要求豪车购买某种附加险,或者设定豪车的最高获赔金额,超过这一金额的,责任人不需赔付。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任何车主都有撞到豪车的可能性,也可以通过购买相对高额的三责险来转嫁这种风险。至于限制普通车主撞上豪车的赔偿责任,现行法律没有、也不宜做这种规定。事故责任方应该赔偿对方损失,不能因为谁的车便宜就减轻或免除谁的赔偿责任。

  【专家支招】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专家李冠如:社会公众对于交强险的确有更高保障额度的需求,但在保险定价过程中,又必须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需确保交强险具有比较稳健的偿付能力。这似乎是一个“两难”的局面。

  从深层次看,交强险经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经营模式不明确有关。希望相关部门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特定的历史阶段和发展状况,确定合理的交强险经营模式,建立科学的费率形成机制。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即使不考虑豪车碰撞事件,普通车主的三责险额度也应比以往有所增加。以北京为例,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已经超过60万元。在交强险11万元的死亡赔偿之外,再补充投保50万元的三责险比较合适。

  同时,建议车主增购相关险种及增加保费,扩大受保范围。例如,在上述温州案例中,保险公司的免赔率是20%,如果雅阁车主当初购买了“不计免赔附加险”,20万元的三责险保额将能得到完全赔付。

  魏迎宁:归根结底是一个保险意识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下,普通车主除了提高驾驶警惕性外,最实际也是最必要的,还是提高三责险的额度。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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