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不少墓园均按照墓地情况划分了价格和档位,因此,炒卖墓地者也有相应的价格划分。图为广州花都某墓园。 虽然各级政府均出台“禁炒令”,但广州炒卖墓地行为仍屡禁不止 国家民政部、广东省和广州市都颁布过殡葬管理的相关条例,严令禁止炒卖墓地。但近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人在这些条例出台后仍买入多块空置墓地,以私人名义在网络上炒卖,还有公墓开发商表示可以作为第三方,见证墓地签约转让。对此,有社会学专家建议,政府应尽快按市场价回收这些墓地。而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多余的墓地可按照原价退回给墓园。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郭仲然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陆明杰
“禁炒令” 1998年就已经出台 早在1998年,民政部即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指出,对利用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进行传销和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同时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广东省和广州市均出台了类似的殡葬管理办法和规定。
但近日记者走访发现,炒卖墓地的现象并没有因这些条例的出台被禁止,一些人在这些条例出台后仍买入多块空置墓地,以私人名义在网络上炒卖,还有公墓开发商表示可以作为第三方,见证墓地签约转让。
记者调查 炒卖墓地行为屡禁不止 墓园:增城万安园
何先生 炒卖2块墓地 可打8折
“出售XX园风水墓地,永久免管理费。”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引擎,检索墓地出售等关键字眼发现不少私人发帖转让墓地的信息。记者电话联系了一名发帖者何先生,他转让的2块墓地位于增城正果镇万安园,每块面积约2.5平方米,售价62000元,不包含管理费。
何先生明确表示,他2002年买入墓地的目的就是为了炒卖,不需要交纳墓地管理费。“当时1万元一块,现在涨价了,如果到墓园管理处购买,中心风水位打9.5折,旁边位打9折,”何先生说,“我给你8折,只要4万元左右,中心位正对水塘,价钱还可以商量。”
何先生称,墓地转让不需要出示死亡证,买家自行决定墓地用途,可以放2~4个骨灰盒。当记者问及能否“过户”时,何先生表示为难,“万安园说不能转名,但是可以签一份协议,双方打手指摸印。”何先生称,该协议是万安园的管理公司协助双方办理的。
另一名炒卖墓地者范小姐也称,其在万安园有3块墓地要“放盘”。范小姐说,她因为最近要用钱,所以把墓地卖出回笼资金,“如有意购买,可以做改名转让”。
墓园:南沙玉德堂 陈小姐 可“呼朋唤友”供货 广州一名炒卖墓地者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07年买入了位于广州南沙玉德堂公墓的8块墓地,现在也想脱手。赵女士称,她可以提供收据给记者,而且承诺可以到墓园办事处办理转让手续,墓地证可以改名。
此外,南沙一名炒卖墓地者陈小姐在2009年也买入了南沙玉德堂的3块墓地。陈小姐称,其出售的墓地原价5万余元,现价6.18万元。当记者表示打算买来用作投资,询问陈小姐有没有更多的墓地可以买卖时,陈小姐当即表示可以“呼朋唤友”一起卖给记者。
墓地开发商 可当“见证人”协助买卖 记者根据何先生提供的号码,拨通了增城万安园开发商达某公司的客服电话。一名女子接听电话,自称是万安园的客服部霍小姐。听到记者说打算购买墓地用作投资时,霍小姐当即表示:“国家规定墓地是不可转让的,但如果你找到卖家出售,可以签一份私人协议书。”
霍小姐强调,“不管你是将墓地证赠与还是买卖,公司都不会干涉。卖家将墓地证给了买家,也就是承认买家拥有这块墓地的所有权,但墓地证的名字不能转。”霍小姐又称,该公司不会出具协议书,但可以作为一个“见证人”,见证买卖双方签署协议。
律师 购买此类墓地风险多 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磊指出,投资多块墓地用以买卖牟取利益,将会受到主管部门民政局的行政处罚。
程磊指出,由于目前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明文禁止炒卖墓地,法院在具体的审判过程中,并不会一律认定墓地炒卖合同无效,而要视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出判断。但炒卖墓地在广东省范围内属于政策性禁止,购买此类墓地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果以后国家颁布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墓地炒卖合同无效,则购买者实际上无法获得墓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果炒卖合同按照无效处理,墓地证登记的所有权人就有权要求购买者返还墓地,并将当时购买墓地的款项退还。这时,由于墓地使用多年,中国传统习俗又存在种种禁忌,容易引发矛盾冲突。
针对墓地开发商见证墓地炒卖的做法,程磊表示,这种见证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学者 建议政府按市价回收此类墓地 广东省社会学学会会长范英研究员表示,由于殡葬管理立法滞后,目前的政府规章条例存在阶段性和政策性,“以前政策规定不明确,没有起到禁止炒卖的效果,很多人都买了多块墓地,后来不给买了,往往有很多后遗症”。
范英认为,当初因为政策不明确买了多块墓地的人,如今又不能转卖,确实很尴尬,也值得同情,“倡议政府回收卖出去的多余墓地,要公平合理,不能强收。也不能按照原价回收,最好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来回收”。
市民政局 多余墓地原价退回给墓园 广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副处长梅向阳指出,广州很多年前就规定买墓地必须凭三证,即死亡证、火化证或者迁坟证,没有这些证明就不能买到墓地。但过去有些墓园管理不太严格,出现一些违规销售的现象,有的人就以投资的形式买了多块墓地,“但这是违规的”。
梅向阳指出,对于持有多块墓地的人,应当把多出来的墓地按当初约定的价格退回给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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