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教育问题是,为孩子制造苦难的私塾几乎遍及全国,而太多有前途的孩子早就给吓跑了
文 | 张倩怡
念口簧
书塾里面,除了打,另一令学生味同嚼蜡以致反感的是囫囵吞枣的背书。
当时中国私塾里,几乎所教的都要背。一般幼童开始背的是《三字经》等蒙学书,上课的情况一般是:
我把书交给老师,他念一遍,我跟着念一遍。他看我已经会念,就命我回到自己桌子,高声朗诵,直到记牢为止。因为《三字经》有韵律,句子短,每句都是三个字,所以记起来并不困难⋯⋯每句念若干次,我认为可以丢掉书本背得出来时,再拿书到老师那里,背朝着老师和书本,背诵书中的原文。老师认为我真能背诵了,于是他再教我四句新的。(蒋廷黻《蒋廷黻回忆录》)
本来儿童的记忆力强,加上《三字经》、《千字文》这些蒙学书都是句短而有韵的,所以背书不算很苦。到了背四书五经,就渐渐进入苦境。尤其成问题的是只背不讲,这一点许多接受过传统教育的人都认为是一种虐政。
四书之中,《论语》、《孟子》比较易背,虽然不讲解,但学生略有一些认字基础,还可以有个概略,《中庸》则不易对付了。五经之中,《左传》较受欢迎,《诗经》也还可以。至于一致认为难背的,大抵是《书经》,连唐代韩愈也认为佶屈聱牙,加上没有讲解,学生根本不知道这些古老东西究竟说些什么,用广东话说,只是念口簧,当时虽然应付了先生,久后自然又忘了。
这种囫囵吞枣的背诵,全国情况差不多:齐白石在湖南闭塞的地方是这样读“白口子书”,冯友兰则因为为官的父亲辗转于各地做事,因此由略通文墨的母亲课读,也是以“包本”为目的。
什么当时会流行只背不解呢?这种教法又已经持续了多少代呢?我所看的传记作者,对于自己所受的这种教育的深远历史,都有体会。“这个一间房子的私塾,各方面都是传统式。所教的课程和教法全是传统的,我想多少个世纪以来都没有变过。”这是搞历史的蒋廷黻的感受。
以自传记录中国近代变迁的书中,以我所见,写得最深入,最有历史感的,是蒋梦麟。他是这样看背书这种老式教育的:
在老式私塾里死背古书似乎乏味又愚蠢,但是背古书倒也有背古书的好处。一个人到了成年时,常常可以从背得的古书里找到立身处事的南针。在一个安定的社会里,一切守旧成风,行为准则也很少变化。因此我觉得我国的老式教学方法似乎已足以应付当时的实际所需。自然,像我家乡的那个私塾当然是个极端的例子,那只有给小孩子些无谓苦难。我怕许多有前途的孩子,在未发现学问的重要以前就给吓跑了。(蒋梦麟《西潮》)
这短短一段话已包含了背书的好处、形成这种教育方式的背景和背书的流毒三层意义在其中。死背书的教学方法,也有当时的原因,这在后文再述。当时的教育问题是,为孩子制造苦难的私塾几乎遍及全国,而太多有前途的孩子早就给吓跑了。
逃学
背书和打两种虐政混合使用,落到后来,相当多私塾都给小孩以苦难,因而也造成许多小孩的“堕落”。胡适本人成了名学者,胡适所读的书塾却造成不少“堕落”学生。
若按胡适所述,成败的因素有时和学生的资质完全无关:“我们家乡的蒙馆学金太轻,每个学生每年只送两块银元。先生对于这一类学生,自然不肯耐心教书,每天只教他们念死书,死背书,从来不肯为他们讲书。”于是他们自然毫不觉得读书有趣味,因为全不懂得书中说的是什么。因为这个缘故,许多学生常常逃学。只有胡适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因为他的母亲渴望儿子读书,所以学金特别优厚。她嘱托教者为胡适讲书。因而念的几本书虽然有许多是乡里先生讲不明白的,但每天总遇着几句可懂的话。
有时不喜欢读书更涉及相当偶然的个人因素:与胡适同一书塾的堂兄弟,因为自小与父亲在外地长大,口音和家乡的塾师不同,往往读“错”字音而被打。(胡适《四十自述》)于是这些天资不笨的孩子讨厌读书,他们的出路自然是逃学,宁愿躲在田里睡觉捱饿,也不肯读书。
这些“堕落”的小孩于是以不成才的多,写成自传的更是绝无仅有。不过也有些逃学的小孩最后事业有成的,五岁多一点的蒋梦麟,读《三字经》读得莫名其妙,恨透了家塾生活,于是趁老师不在意的时候,一溜烟跑回家中,躲到母亲的怀里,第二天由奶妈送回塾中,而老师也佯作不知他逃过学。毛泽东十岁时也因为教师常常打学生而逃学。他这一逃,怕挨家里打,不敢回家,向县城方向流浪了三天。被家人找回后,他的家人和教师对他都没有呵责。(蒋梦麟《西潮》;毛泽东《毛泽东自述》)
沈从文是真正长期逃学的“堕落”小孩,他后来成为著名的文学家,可说是这些“堕落”的小孩中的异数。沈从文的自传中谈完家庭第一件事便是谈逃学,《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实实在在是一阕逃学的赞歌。
虽然逃学会受家庭和学校双重责罚,在学校还要自己把板凳搬到孔子的牌位前,伏在上面受笞,但“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颜色,新鲜气味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需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似乎就这样一个原因,我在学塾中,逃学纪录点数,在当时便比任何一人都高”。
逃学有什么事可做呢?可以去游泳,天气好时便到城外山上去玩,捉蟋蟀,偷园地里的李子枇杷;天气不好也可以到庙里,看人绞绳子、织竹器、做香,看人下棋、打拳,以至相骂。有时又去看杀人处留下的尸体,拾一块小石头,在那污秽的头颅上敲打一下,或用木棍去戳戳,看看会不会动。沈从文认为,他的一切关乎人生的早期阅历,都来自逃学时所接触的大自然,可以说没有逃学就没有文学家的沈从文,他是少数从逃学中得益的孩子。
就是这样的沈从文,进了新式小学后,虽然“照例什么都不曾学到”,但却不用逃学了,因为学校不背诵经书,不随便打人,也不必成天坐在桌边。每天不只可以在小院子中玩,互相扭打而不为先生约束,七天照例还有一天放假。学校既不严格,四个教员中又有两个是表哥,于是想外出的沈从文大可请假呢。(沈从文《从文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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