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民办培训机构教师将全部“实名制”
新华网济南4月1日电(记者 钱荣)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济南市将在全市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全面推行教师实名备案制度。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的规定,实名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本人的基本情况、专兼职任教情况及聘任合同期限等。济南市教育局将按照全市统一模式分别建立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教师信息管理数据库,并将其信息管理数据库并入全市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教师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网上查阅等功能。各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也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聘任教师公示栏”,将已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的教师有关信息及时向家长和学生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济南市教育局还要求,各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聘任教师,不准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准在媒体上刊登聘用现任在职教师的宣传广告。要真实、准确地向审批机关申报所聘任教师的备案信息。同时,凡未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的教师不得在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任教。对发现未经审核备案的教师在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任教,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注销其学校办学资格,追究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的责任。
作者: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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