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公益性墓地违规销售 民政局责令其整改
2012年04月01日11: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29日,本报对彭山县公益性墓地金华公墓违规对外销售一事进行报道。昨日,彭山县民政局发布处理意见,要求金华公墓立即停止新建、宣传和对外销售行为。
彭山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报道刊发后,彭山县民政局会同眉山市民政局、公墓所在地牧马镇政府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然后得出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和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公益性墓地和公益性骨灰堂是农村地区为本地村民提供骨灰安葬的公益性殡葬设施,禁止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任何经营性公墓均由省民政厅审批。针对金华公墓受利益驱动擅自对外销售的行为,彭山县民政局已于3月29日送达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书,责令金华公墓立即停止新建、宣传、对外销售行为,并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其现有墓位进行核查、锁定。继续对外销售经营的,将依法从重处罚,以保证农村公益性墓地性质和用途。
处理意见还要求金华公墓取缔现有标识牌,新标识必须体现公益性质。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据建墓材料及服务成本依法核定,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为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墓地管理制度,彭山县民政局已向县政府提交了公益性公墓管理方案,待政府讨论后公布实施。公布之前民政局将对公益性公墓进行实地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记者刘春梅)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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