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光正赶场子般忙着参审,人称“卢法官”,他摇头:这很不正常。更多陪审员则不参审,参审也是审而不议,“法官每次问,我都说我同意。”
律师李健称,“我感觉,大多数陪审员庭审时都是配角。”专家认为,根源出在陪审员没有法律基础。怎样提高“陪审自信”,唤醒沉默的大多数?
本报记者张祥 长沙报道
声音
许多陪审员对法官有依赖思想,甚至在审判过程中一言不发,或者发表的意见基本没有参考价值,使陪审制度流于形式。
浏阳法院院长范登峰
我们毕竟不是专业法官,即使我提意见,说的也是外行话,法官不会采纳的。
浏阳法院陪审员罗时茂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大部分是没有法律基础的,这必然导致陪审员缺乏陪审自信。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国海
3月29日上午,长沙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长沙市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的120名学员全程旁听。
卢光正就是浏阳市人民法院的一名陪审员。最近,他被一起案子“烦透了”:间歇性精神病人杀人,怎么定罪?
他把公诉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合议庭合议时,他有一票表决权,该不该定嫌疑人有罪?自己的意见法官会不会采纳?老卢“有点拿不准”。
陪审员制度是我国扩大司法民主的举措之一。2005年5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该制度实行7年来,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显现,在专家眼中,陪审员普遍缺乏“陪审自信”。
A “法官的智囊”
在浏阳法院,凡有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法官在判决之前一定要问:“陪审员有什么意见?”卢光正的意见有时候会影响判决,这让他很有成就感。他认为,人民陪审员应该是“法官的智囊”。
判决之前,法官要问陪审员
2005年,卢光正成为浏阳法院首批聘任的18名人民陪审员之一。他第一次以陪审员身份参审,是一起几名未成年人持刀抢劫案件。公安和检察机关提供证据充分,案情也清晰,但卢光正“觉得几个没长大的孩子不会坏到哪里去”。
“不要判重了,以教育挽救为主吧。”合议时,卢光正对法官说,法官“没说话,点了点头”。
2008年春节,一个男孩被烟花突然射出的弹珠击中,眼睛失明。男孩的家人把生产商浏阳市一家烟花厂告上法庭。烟花厂坚称男孩燃放的烟花是假冒产品,认为受害人应向销售烟花的经销商索赔。
合议庭合议时,法官的意见是烟花厂无责,卢光正提出异议:烟花厂说炸伤男孩的烟花是假冒产品,但厂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是典型的“举证不能”;第二,如果把责任推给经销商,受害者会被没完没了地踢皮球。
“最重要的是,法律应该保护弱者,相对于烟花厂,男孩肯定是弱者。”卢光正说。经过争论,法院采纳了老卢的意见,认定监护人和烟花厂各负50%的责任。
卢光正的成就感正来自于此,他认为人民陪审员应该是“法官的智囊”。有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法官在判决之前一定要问他们:“陪审员有什么意见?”
从道德和人伦角度确保审判公正
浏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范登峰说,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是在法律框架内,从社会道德和人情伦理角度提出意见,以确保审判更加公正合理。
人民陪审员各自擅长的专业,亦能为法官提供参考。目前浏阳法院有70名人民陪审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及工人、农民和待业青年等,年龄跨度从62岁到24岁。
按照规定,陪审员能从法院领取一定数额的补贴。在浏阳法院,有公职在身的陪审员每参审一次补贴30元,卢光正等无公职的陪审员每次参审补贴为50元。
浏阳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该院各类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平均参审率达到62%,比2009年增长5%。
2011年底,浏阳法院被评为湖南省唯一的“全国模范法院”,其人民陪审员机制受到最高院肯定。
B 沉默的大多数
2010年,浏阳法院70名陪审员中,有24人没有参与过一次庭审。参审过案件的46人中,卢光正等5人的参审次数就超过其余41人的参审次数。多数陪审员即使赶到法院参审,也有可能只是“审而不议”。
“有的陪审员难得在法院出现一次”
范登峰不回避这样一个事实:不是所有人都像卢光正一般充满热情,“有的陪审员一年到头难得在法院出现一次。”
2009年3月,浏阳法院通知一名身为村干部的陪审员,要他参加一场民事诉讼案庭审。但他因“村务繁忙,抽不开身”,没有参审。1个月后,法院又通知他参审另一起案件。他推掉工作赶到庭审现场时,才发现因被告人未到庭,开庭取消。
这名陪审员发了脾气:“我本来事情就多,好不容易跑过来又不开庭,以后尽量别叫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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