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冒充群众救伤者 已对其提起公诉
杨某交通肇事后,冒充热心群众抢救伤者。经过其父亲劝说,杨某最终投案自首。近日,大兴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去年6月26日下午,杨某驾驶本田车出行,当车行驶至大兴区兴华大街雪花电器厂门前时,剐蹭到驾驶摩托车的李某。发生事故后,杨某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驾车离开事故现场,把车停在他处后,再独自步行回到案发现场。到达现场后,杨某发现急救人员正在抢救被害人,遂假装热心群众协助急救人员把李某送往医院抢救。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杨某父亲得知情况后,苦劝儿子自首。近日,杨某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交管部门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检察官介绍,根据道交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案中,杨某虽冒充热心群众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但其逃跑的行为,使交管部门无法还原案发现场,更使被害人在事故发生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导致死亡。因此,杨某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等待他的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司左军)
作者:高健 司左军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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