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国家燃香标准 泰山景区民俗点高香全部下架
2012年04月16日13:3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泰安4月16日消息(泰安台记者刘鲁宁)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16日)上午,由泰山景区工商局成立的督导组,分3路对泰山景区内的190家售香业(商)户、18家民俗经营点进行排查。各售香业户商铺内已基本不见“高香”踪迹,18家民俗经营点的“高香”也已“下架”。
泰山景区燃香习俗由来已久,每年都能吸引大批香客前来烧香许愿。但是现在泰山景区规定,以后游客再到景区内烧香许愿时,不可随意携带和购买高香。这主要是国家有规定:关于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燃香类产品尺寸强制性标准为: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0毫米,且直径不应大于10毫米;当然也是为了旅游安全考虑。
今天上午8点左右,记者以游客的身份来到位于红门路的几家售香商店,称要购买一些长香。店主向记者推荐了30厘米、20厘米左右的香,当记者咨询有没有更长的香时,店主告诉记者,虽然店里还有存货,但景区有要求不能再烧“高香”了,劝记者还是买短一些的香进山。
随后,记者又以买粗一些的香为由向店主咨询。在记者暗访的5家店里,4家店的店主告诉记者,现在景区对香的粗细也有规定,直径不能超过1厘米。但也有一位店主给记者拿出一捆较粗的燃香,记者目测直径超出1厘米,这位店主表示,这种香还能买。
这次泰山景区工商局成立了3个督导组,分别对中天门、南天门、岱庙、红门、天外村、环山公路城乡结合部及桃花峪进山口等多处景点进行排查。碧霞祠、王母池、普照寺等宗教场所也在排查之内。排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商户已在几天前将剩下的高香全部处理了,没有处理掉的没有再销售。
当景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看到此前店主向记者推销的“粗香”时,立刻在现场进行测量,对不合标准的燃香一律做了下架处理,并给予口头警告。记者在排查现场看到,虽然仍有游客携带高香,但在进景点之前 经工作人员劝导后,改为使用短香。一湖北游客说,“虽然有点麻烦,但对游客好,我们作为外地人支持你们的做法。”
根据新的标准规定,香体可燃部分的长度不应大于50厘米且直径不应大于1厘米;高香产品包装上应有检验合格标识、注意事项、警示语,例如“点燃后注意安全”等类似字样。对游客来说,除了要购买符合质量标准的高香外,每次进香的数量不宜超过3支。游客若自带不符合标准的燃香,景区工作人员会对燃香进行统一保管,待游客下山离开时将其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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