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偷盗黄金全国逃窜 13年后终自首获刑11年
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杨荔姣 通讯员 白燕红)他是一个老谋深算的“梁上君子”,逃亡13年后自首。然而,在1998年,他为减少自己生意亏损,准备工具,爬上公司阁楼“潜伏”三天后,盗走了公司一柜台价值43万余元的金首饰。昨日,黔江区检察院透露,法院已对这名“黄金大盗”一审判刑11年。
钟表商盯上商场金店
据承办该案检察官透露,1996年,浙江人葛某在原黔江县百货公司营业厅租下一柜台,经营钟表。然而,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葛某的生意并不好,加上之前他做皮鞋又亏损8万元,葛某非常苦恼。
后来,葛某发现他的柜台对面,一福建老板开了一家黄金首饰店。通过观察,葛某发现该金店的营业员每天上班后,会将金银首饰从保险柜内取出,然后摆上柜台,下班后,营业员们会将这些首饰放回保险柜内。葛某便想,要是能将该金店内的金银首饰偷来卖了便可弥补自己的损失。
阁楼上“潜伏”3天
打定主意后,葛某每天都仔细观察了金店的行动,并专门乘车赶往主城,花了1000元和交了部分押金,购回了作案用的氧气罐、割枪、气压表、气管和钳子等。之后,葛某返回黔江。
开始行动前,葛某带着老虎钳子、矿泉水、饼干和面包,从百货公司一个存货的小房间,爬到一楼的隔层上面,并在隔层上“潜伏”3天。
1998年10月13日凌晨,趁着下大雨,葛某动手了。他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掐断了部分报警器的电线,还用事先偷配的钥匙,将百货大楼的卷帘门打开,并将作案工具搬进店内,将装有金银首饰的保险柜割开,将保险柜内数百件金银首饰装入塑料袋带走逃出黔江。
逃跑13年后自首
金店被盗震惊黔江,经失主核对,被盗走的金银首饰有黄金手镯、黄金项链、铂金戒、白银首饰等价值43万余元,警方对有重大嫌疑的葛某在全国进行追捕。
然而,案发后,葛某隐姓埋名,相继逃到郑州和浙江等地躲避,靠打零工为生。去年12月12日,葛某在逃跑13年后投案自首。
今年2月,他被移送黔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黔江区法院经审理后,在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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