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星 绘 |
广西新闻网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陈飙
主动打电话给老板介绍妹仔,引诱老板跟妹仔开房。当妹仔在房间内发出信号后,几名同伙便上门“捉奸”,拍下老板的裸照或身份证等证件,以此敲诈。老板如果不顺从,就遭到暴打。一个10多人的团伙,就这样在柳州市和广西其他地市流窜作案,目前最大一单诈骗抢劫得手9万元。
5月4日、5日,柳州市柳北公安分局雀儿山责任区刑侦大队连续作战,将该团伙13名成员抓获。
“红花”诱惑
3月13日,50多岁的贺州市昭平县男子邱某向柳北警方报案,说他被人合伙抢走了4000多元。对于详细经过,邱某吞吞吐吐,只说自己当时在宾馆客房里休息,突然进来两名女子,双方聊了一会儿后,就有几名男子冲进来,抢走他的4000多元和手机卡。
邱某含糊其辞的报案,让民警无从下手。而邱某是做生意的,事后也无法联系。
5月3日晚11时许,另一男子郑某来到雀儿山责任区刑侦大队报案。郑某是福建人,在柳州做生意。他说,当天下午,一名叫阿琴的女子给他打来电话:
“有个贵州妹仔,很年轻,还是处女,但是家里很穷,需要钱养家。如果她陪你一次,你就给2000元得了。”
阿琴是“混”娱乐场所的,之前跟郑某打过交道。郑某以为对方真是“红花”,就去跃进路某宾馆开好了一间房。不久,阿琴带着一名叫“玲子”的女子过来。郑某看了看,感觉“玲子”不像处女,加上阿琴声称她也要在房间内坐着,就不同意这“交易”。
阿琴和玲子走到汽车总站附近时,阿琴因为不甘心,又打电话给郑某,说她可以不在房间内坐着,把空间留给郑某和玲子。郑某同意了,玲子回到宾馆,把自己“交”给郑某。
郑某把这单“生意”想得太简单了。完事后,玲子乘机给阿琴发了条短信。不一会儿,就有人敲门,玲子把门打开。
来人是阿琴与3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拿出相机,“咔嚓”拍下郑某和玲子的裸照。接着,一名叫刘某的44岁男子指着玲子对郑某说:“这是我侄女,还在读书,这么小的女孩你也‘搞’?”他要郑某赔偿20万元。
郑某称没这么多钱,几名男子便对他又捶又打,然后强行搜身,抢走2000元。
“还有没有钱?”几人不甘心这点“收获”,继续施以拳脚。
郑某身上有5张银行卡,情急之中,郑某将其中存款较多的3张撕烂。刘某等人逼郑某说出剩下的两张银行卡密码,之后将里面的4000元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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