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退保损失大 盲目投保难以全身而退
2012年05月07日1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收益不理想,混淆了缴费年限,缺乏持续缴费的能力,买了不合适的保险……这些都是退保的理由。近日,中国保监会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倡导消费者按照自身需求购买人身保险。
保险不能等同于储蓄
曾有消费者告诉记者:“同样是1万元保费,前两年保险公司给我分红了近1000元,但现在收益大缩水,比存定期的收益还差,当然我要退保了。”去年不少公司出现退保潮,收益不理想是主因。
保险的收益能保证吗?保监会公告表示,这得分险种而定。对传统寿险而言,保险利益在合同中会事先确定;分红险、万能险有确定的利益保证,但超出利益保证的收益则视保险公司经营情况而定;投资连结保险没有收益保证,投资回报完全有赖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因此投保人承担的风险最高。保监会提醒,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能仅将其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究竟如何区分传统寿险和新型保险呢?一般而言,消费者从业务员渠道购买的保险为传统寿险,偏重于保障;从银行等代理渠道购买的保险则以新型保险居多,更强调理财。
买保险可参考双十原则
很多人都知道退保有损失,但也只能无奈退保,部分原因是缺乏了持续的缴费能力,或者混淆了保险的缴费方式。“我开始还以为是只要交1万元,结果是连续5年交1万元。像我这样退休的人,本来就没什么收入,所以只能退保。”
在购买保险上,消费者可参考“双十”原则,即保费为收入的十分之一,保额为收入的十倍。保监会公告指出,保费支出应与自身的经济条件相适应,一般在年收入的5%至15%之间为宜。保障型产品通常建议投保人将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至10倍,并看清缴费方式和缴费年限。
要利用好10天犹豫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退保原因是家人不同意。家在宁乡的林奶奶表示,自己一片好心给孙女买了保险,可儿子不买账,“儿子说我上了当,硬是要退保。”
保监会公告中表示,寿险产品有10天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通常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但在犹豫期后退保,投保人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将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因此,在购买保险时不妨和家人商量,并多一点契约意识,理性购买保险。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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