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成瘾 谎称买房骗父亲挪用公款64万
2012年05月08日1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宁波5月8日电(记者 何蒋勇)2010年1月,儿子小张告诉父亲想在浙江宁波买房,需要些钱,让老张筹钱付首付款。由于拿不出这笔钱,老张思量再三,便擅自从单位账户上挪用了20万元交给儿子。截至2011年2月,老张陆续挪用公款达64万元,单位查账时,老张挪用公款的事被发现。近日,宁波市宁海法院判决了这起案件。
老张(化名)是浙江宁海某镇乡一名出纳人员,平时生活节俭,为人老实,膝下仅有一子,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儿子告诉他,退伍后在宁波当协警,工作生活安定。有一次,儿子担心他上班路途远,会比较冷,特地将一件警用大衣及皮带寄给他御寒。
2010年1月,儿子小张告诉老张想在宁波买房,需要些钱,让老张筹钱付首付款。老张拿不出这笔钱,可是又不愿让儿子失望。思量再三,老张便擅自从单位账户上挪用了20万元交给儿子。
2010年2月,小张又来电告诉父亲,房子要做房产证了,要求赶紧筹钱给他。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老张再次挪用公款,分成数次共挪用27万元,陆续交给小张。有时候是小张回家来拿,有时候是老张坐车到宁波南站将钱交给儿子。之后,老张打电话给儿子说把房产证传真给他看看,然而,却始终也没看到房产证的传真件。
2010年4月,小张再次来电,并称他有个战友的老爸是杭州公安部门的领导,所以他去了杭州,在杭州公安当协警,单位提供一套宿舍,特别优惠,只需要首付16万元,小张再次向老张要钱。
于是,老张又挪用了单位10万元,同时还七拼八凑的向朋友借了6万元,后儿子和他那位带着杭州口音的战友一起开车把钱带走了。
2010年9月,老张接到一位自称是“法院的”女人的电话,女人说要小张还钱,否则就要把小张关起来,为了不让儿子被关,老张只好又挪用了7万元将钱款打入指定的账户。
至2011年2月,老张陆续挪用公款达64万元,单位查账时,老张挪用公款的事被发现。2011年3月,小张被杭州戒毒所强制戒毒,直到此时,老张才知道儿子压根不是什么协警,也没有买房,老张给他的那些钱都被拿去吸毒。之后,老张陆续归还了所挪用的公款。2011年9月,老张到当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近日,宁海法院对老张挪用公款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时,小张表示,由于要钱的次数多了,有一次,老张告诉他,有些钱是临时从单位调出来用的,要尽快还回来,不然他要出事的。当时听到这话,小张心想,原来父亲还可以从单位里调钱用。有一次,在他自称在杭州买房要钱时,老张表示实在没钱,小张便要求其到单位里先调用一些出来用,并称过段时间就会归还。
老张感慨表示都是儿子害了自己。小张说,当时吸毒时一心只想弄到钱,还编过很多理由,比如曾经欺骗说在高速公路上把人撞了或者说自己被别人撞了,还冒充检察院、法院的人打电话给老爸汇钱等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想法都有。如今很后悔,是自己害了爸爸,对不起他。
宁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并清退赃款,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而小张因指使老张挪用公款,且明知是公款仍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小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其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小张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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