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案争执已久,总算以广药集团胜诉告一段落
备受瞩目的“王老吉商标案”日前落下帷幕。白云山A(000522)5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
根据裁决书,《“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也就意味着,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至2010年5月2日已终止。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资料显示,1997年起到2000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先后两次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允许鸿道集团生产销售红罐王老吉至2010年5月2日,随后鸿道集团又将该商标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可是,在2002年和2003年,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200万港元后,先后签署了两个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期延长至2020年。
广药集团表示认同和赞赏,并认为,这一仲裁结果必将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这也代表着,2010年5月至今市面上所售的红罐王老吉,均属于侵权产品,广药集团有权对损失进行追索。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和2011年这两年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多达160亿元至180亿元。
广药集团相关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将保留追究鸿道集团违规销售的权利,或会启动追索程序。”
相关分析指出,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该是销售额的5%。记者粗略计算后发现,按红罐王老吉年销售160亿元计算,鸿道集团应付广药集团8亿元。而事实上,从2000年至2011年,鸿道集团付给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均在450万元至506万元之间。
分析认为,随着商标案的尘埃落定,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标,其所带来的市场空缺短期内很大程度上将由绿盒王老吉来将补充,广药集团便是直接受益者。绿盒王老吉同样突飞猛进,在第一季度饮料业大环境整体疲软的形式下,绿盒实现了28%的增长。广药新成立的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正在广招人才准备接盘;而在产能方面也做足了准备,两条新的生产线下个月就会正式投产,产量至少500万标箱一年。
“红绿之争”始末 1997年至2000年广药与加多宝之间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至2010年)
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港币200万元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长至2020年),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随后李益民落马
2010年11月广药在北京发布王老吉品牌价值过千亿一事,随后加多宝发声明澄清与广药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让矛盾公开化
2011年4月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2011年12月“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胜诉
本报记者 邝龙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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