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工头禁锢15名农民工强迫劳动
2012年05月21日07:38
来源:中国广播网
本报讯 记者储皖中 刘百军 通讯员黄占啊 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强迫劳动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据悉,这是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剑川县办理的第一例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案例。
2011年5月底,龙某承包了剑川县一砖厂的装窑、启窑和装车工序,此后,龙某自己或通过他人先后将付某、刘某等15名农民工带到砖厂干活,并雇请张某帮忙“管理”农民工:不准私自外出,晚上休息时将农民工锁在屋内,小便不准出屋,大便出门上厕所有人跟着。农民工劳动时稍有懈怠,即遭到二人的打骂,并且不给农民工支付工钱或只给少量报酬。2011年10月31日,受害人刘某逃出来后报警。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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