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汝”包工头打白条后消失 12名民工5个月工钱无着落
律师建议他们去法院申请支付令
“我们的工钱已经拖欠一年多了,包工头不见了,我们的血汗钱都不知道找谁要?”
近日,周先生致电记者说,2010年8月25日至2011年1月25日,一个姓易的包工头带着他和十几个老乡,在炎汝高速公路李家湾人工挖孔桩。到2011年4月3日,相关项目部门与包工头结算,没想到的是,包工头给他们打了欠条后就不见了踪影。直到现在,他和老乡12人共12万元的工钱还没有着落。
名词解释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干了5个月却没领到工钱
周先生等12人大都来自娄底涟源市七星镇农村。2010年8月,娄底人易新平找到周先生,说他已接下了炎汝高速公路李家湾大桥的孔桩工程,需要20多个建筑工人,工钱根据他们所做的工程量算。
之后,新平带着十几个老乡,来到该高速路工地挖孔桩。因为缺少重型机械设备,挖孔桩只能通过人工作业,尽管周先生和老乡们已经很努力做事,但当时阴雨不断,给施工造成了很大的难度,所有没能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到了去年快过年的时候,易新平也没有和他们结算工钱。
周先生等人多次催促易新平结算工钱,易新平却以“没有与项目部结算清楚”为由搪塞。
打了12万白条后人没影了
2010年4月3日,在炎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干预下,易新平跟相关项目部结算完工程款后,只和一部分工人结算了工钱,并给没有结工钱的12名员工一一打了欠条,随后就不见了踪影。周先生等12名工人的工钱没有着落。
周先生介绍,他们的工钱是由工资和误工费组成,工资是按工程量计算的,而误工费则因为天气原因误工,每天补贴120元。根据周先生签有易新平名字的几张欠条显示,每个人都有1万元左右的工钱没有结算,12人共计12万多元。
为了能够追回血汗钱,周先生等人找到了相关项目部,项目部称已经与易新平结清了工程款,他们的工钱与项目部无关。
他们又找到炎陵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因为找不到责任人,委员会以申请书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不予受理,建议他们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易新平支付工资。
律师建议民工向法院起诉
本报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法律援助团志愿者——诚信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郭海柱说,12名劳动者并没有和施工单位有直接关系,他们的工钱主要是和易新平的个人约定,而易新平没有按约定支付他们工钱,所以属于劳务关系。他们与易新平的纠纷也属于个人之间民事债务关系。
近日,周先生已经根据郭律师的建议,向炎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找不到易新平本人,他们对是否能讨到自己的工钱,感到非常悲观,“可能又要拖几年了”。
(株洲晚报 见习记者 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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