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财租车抵押再盗回 反被聪明误被判诈骗罪
2012年05月21日08:5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章鹏 袁星红
石某某为了骗取钱财,上演了一场先租车、再抵押给被害人、获得钱款后又将车辆盗回还给租车公司的诈骗闹剧,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石某某诈骗罪一案。
2011年12月,被告人石某某租了一辆轿车,伪造了车辆及本人信息,并配了一把车钥匙。他通过广告联系到放贷人员闫某某,随后用租来的轿车和伪造的证件作为抵押物,向闫某某抵押借款,并答应去办抵押登记,闫某某信以为真,借给石某某32600元,并开走了轿车。谁知,石某某一路跟踪闫某某,发现轿车停放在杏林东村。
当晚,石某某用配得的钥匙将轿车偷偷开走,交还租赁公司。次日,石某某更换了手机号码,不再理会闫某某。2012年1月11日,石某某在网吧上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石某某亲属向闫某某退还了借款。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章鹏、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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