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罡 记者孙莹)夫妻俩在自己经营的成人保健商店内,向他人出售假避孕药,近日被西城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
他们在明知其销售的司米安(米非司酮片)避孕药为假药的情况下,仍向他人出售;于今年4月11日被查获时,当场从店内起获司米安(米非司酮片)避孕药6盒,经药监局鉴定均为假药。
女店主常某交代,这些米非司酮片是从一个骑自行车推销避孕药的男子处购买的,进货价8元一盒,当时买了10盒,已经以25到30元的价格卖出去4盒。
常某平时都是把药藏在货架不明显的地方,偷偷摸摸地卖。
检察官介绍说,“《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假药涉刑案件必须要满足‘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由于这一条件难以认定,假药入刑一直是困扰药监、公安及检察机关的难题。”
《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为只要生产、销售假药的,就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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