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拓老鼠仓非法获利超1400万 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证监会稽查局相关负责人23日通报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稳健原基金经理郑拓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情况,同时还通报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查处结果。
“闪转腾挪”终难逃法网
证监会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郑拓在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实际管理交银稳健基金期间,利用任职优势获取的交银稳健基金投资交易未公开信息,使用夏某某、原某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交银稳健基金买入或卖出股票50余只,累计成交金额达5亿余元,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调查发现郑拓相关交易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郑拓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该负责人介绍,郑拓使用的证券账户先后转挪于上海、哈尔滨、北京等地多家证券营业部,账户资金更是通过其亲属、朋友等10余人银行账户多道过桥走账,刻意规避监管,反稽查意图明显,极大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郑拓、夏某某、原某某等均不配合调查,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一概不予回应,试图隐瞒真相。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稽查人员周密部署,在着重搜集各种直接证据的同时,千方百计挖掘方方面面的间接证据,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相互印证的证据链。
该负责人指出,本案是典型的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件。郑拓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一度超过100亿元,单个交易日的交易金额动辄数亿元,存在着巨大的寻利空间;他利用非公开的基金投资交易信息,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同一公司股票获利,这交易行为不仅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还对有关基金的市场商誉甚至整个基金行业的发展造成严重损害,应当予以严惩。
信息披露“不能打折”
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专项检查发现的线索,2010年7月18日,证监会对紫金矿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立案调查,2012年4月20日,证监会对紫金矿业以及6名执行董事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定,紫金矿业所属的铜矿湿法厂于2010年7月3日发生的污水渗漏事故,严重污染了附近汀江下游的水质,对当地环境造成了重大破坏。对于这一可能影响紫金矿业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紫金矿业未能按规定及时公开披露,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紫金矿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陈景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罗映南、邹来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刘晓初、蓝福生、黄晓东给予警告。(毛建宇)
作者:毛建宇 (来源: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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