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济南5月29日消息(记者柴安东 济南台马艺)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济南全市512处停 车场中,应建未建的停车场有70处,占用挪用的停车场有32处。济南将对对占用、挪用停车场的违法行为,济 南市多部门将联合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
近年来,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据车管部门统计,截止到2012年4月底, 我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35万辆,其中汽车已经超过97万辆。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济南市的停车资源 不够,加上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的驱使,占用、挪用停车场,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的情况很多,进一步加剧 了城市停车难的问题。城市停车难导致大量机动车违法占路停放,加剧了城市的交通拥堵。日前,随着济南市 "治堵"工作的全力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加大了对被占用、挪用、改建的停车场的整治力度 。截至目前,已对全市512处停车场进行了核查,其中发现应建未建的停车场70处,占用挪用的停车场32处。 从现在开始,对存在问题的停车场,交警部门将联合多部门将逐一进行整顿,恢复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对拒不 整改的停车场,将依法从严查处。
据介绍,对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规划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有条件的,责令补建;对已经建成的配建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部分或全部挪作他用,逾期未按要求改正的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山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 处罚;对居民小区内配建的地下停车泊位,建设开发单位存在“只售不租”情形的,由联合工作组按照《山东 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 机关必要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济南市还将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实现济南市停车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作者:柴安东 济南台马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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