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鼓励创办小微企业 部分企业注册零首付
2012年06月13日1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从吉林省人民政府了解到,为鼓励创办小微企业,降低小微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意见》,在降低小微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等方面切实帮助小微企业发展。
《意见》中指出,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适度下调,有担保公司介入的信贷项目利率尽量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此外,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高科技小微企业。支持创办小微企业和到小微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申报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经申报评审纳入计划的给予重点扶持。着力推进小微企业人才培训规范化和系统化。以县域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主体,依托大专院校,建立县域小微企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记者 赵梦卓)
作者:赵梦卓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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