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万静长期在北京工作和生活的李方平律师向朝阳区公共自行车租车热线申请了租车业务,但被明确告知:外地二代身份证现无法办理。李方平认为此举涉嫌歧视,今天他将提供租车服务的长城金点定位测控(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6月16日,北京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试运营启动仪式在东城区举行。首批试点的2000辆公共自行车分别在63个租赁服务站点投入使用,为市民提供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便捷自助服务。
据相关人士表示,试运营阶段,只有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市民才可申请办理租车服务。未来,随着租赁网点和投放公共自行车增多,长期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外地来京游客,也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使用市政交通一卡通实名租车。随后,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北京发布”就此事解释说,先期试运营阶段系统只能识别北京市的二代身份证,北京市一代身份证也无法识别。但是,面向所有在京朋友开放肯定是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认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不仅是绿色环保工程,也是惠民工程,更能提升北京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形象。可是北京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方案设计中不仅将几百万在北京居住的新市民排除在外,也没有考虑来京游客、外国游客的感受,这无疑是对几百万北京新市民的歧视。”因此,他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运营商依照北京户籍居民同等条件为其市政交通一卡通开通实名租车功能,并赔礼道歉。
针对“试运营阶段”的解释,李方平认为不能成立。因为对北京户籍和非京户籍所有居民提供租车服务,技术上不存在障碍。其他公共自行车服务的先行地区,如杭州、佛山等城市均不区分户籍。如果试运营期内实行差别对待,今后开放非京户籍居民还存在一笔平台改造成本。而且租自行车的成本分三部分:200元诚信保证金、一卡通余额30元、一卡通押金20元,三者相加250元,遗弃、盗窃的可能性已经大为降低。因此,在公租自行车问题上,设置户籍门槛,没有道理。
长期从事反歧视工作的公益人士刘潇虎认为,公共服务应打破“户籍藩篱”。“公共服务很大程度上依靠财政支持,财政则主要来源于税收。而纳税主体,不仅仅是户籍人口,更有大量的非户籍人口。如果公共服务只提供给一部分纳税人,而另一部分纳税人却享受不到,是不公平的。”刘潇虎表示,应尽量剥离公共服务和“户籍”之间的关联,以“居住”等更合理的条件来进行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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