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初中体育老师与一名女学生发展师生恋并发生多次性关系,家长获悉后提告,并向廖求偿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板桥地院判赔100万元。
据查,廖姓老师(31岁)因外型帅气很受女学生欢迎,2年多前见一名初一女学生长得很漂亮,交往并成为男女朋友后,多次带女生到住处和MTV包厢发生性关系,还使用情趣用品助性,且相约请假或跷课出游。
家长去年5月获悉后报警,检警在廖的电脑内,发现多张偷拍女生如厕的影像画面,校方也因此将廖解聘。廖在检方侦查和法院审理时,承认与女生两情相悦发生性关系,涉犯妨害性自主罪部分,被判徒刑5年2月;但女生家长仍不愿原谅廖,认为自己和女儿内心受重创,提民事诉讼求偿500万元,法官判赔100万元。
对检警查扣的女生如厕画面,廖辩称是从网络下载,并非教唆被害女生偷拍;涉妨害秘密部分因无法找到被害人,检方处分不起诉。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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