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炒股卖房做本金血本无归挪用公款无法归还犹豫不决打举报电话道出实情 挪80万幼儿园出纳投案
一个看似平常的举报电话,被细心的检察官顺藤摸瓜,没想到牵出了一起80余万元的挪用公款大案。
一个幼儿园的小小出纳居然在5个月的时间里,将幼儿园的托保费、伙食费等80余万元神不知鬼不觉地投入股市,打了水漂。
今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起因举报引发的典型案件。
蹊跷
举报电话暴露疑点
2011年4月26日早上8点半,房山检察院举报中心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我要举报。”当工作人员拿起电话后一名男子清晰地说道。
“请问你要举报什么问题?”工作人员立即予以回应。
然而等来的是男子长久的沉默,在双方僵持了一会儿后,男子率先打破了尴尬的局面,他吞吞吐吐说是经济问题,却又紧接着挂断了电话。
在控申处处长陈庆松看来,一般打举报电话之前,举报人都是有所准备的,有的人甚至能滔滔不绝地揭发检举别人,像这种情况却是很少见,直觉告诉他,这个电话一定有蹊跷!
“要么有人无故拨打报警电话故意捣乱,要么来电人确实想要举报经济犯罪,但是可能有其他特殊情况而心存疑虑。”陈庆松分析道。
主管检察长也得知了这一情况,并要求举报中心主动出击,鉴别这个电话的真伪。作为专门接电话的举报中心这天下午却一直向外面打电话,但该名男子始终未接电话。
意外
打电话想举报自己
4月27日上午,来到举报中心上班的工作人员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再次拨通昨天那名男子的电话,这次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电话刚响了两声,对方就接通了。
在确定该男子就是昨天拨打举报电话的人后,举报中心试探性地问他有什么问题需要反映,该名男子的回答和昨天一样,说是经济问题。
工作人员为了从男子口中获得更多信息,没有立即刺激男子,而是选择了委婉的方式与他交谈,“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方便说?”
沉默了良久之后,男子终于开口:“实话跟你们说吧,这是我自己的事,我挪用了单位的钱,干其他事情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说完男子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工作人员没想到该男子想举报的竟然是他自己,为了进一步打消男子的顾虑,更为了能够具体地掌握这一情况,举报中心尝试着与该男子见面:“你所说的情况,在电话里无法给予定性,也说不定只是一般的违反财政纪律的问题。要不然这样,你来检察院咱们当面谈。”
听了这番话,该男子也同意到检察院说明情况。
自首
利用制度漏洞挪用公款
在检务接待大厅,陈庆松准时见到了这名神秘的男子,他叫王金,是房山区一幼儿园的出纳。据他交代,他挪用单位公款80余万元投入股市,最后血本无归。
2011年4月29日,房山检察院反贪局对王金采取刑事拘留,并对王金挪用公款方式、挪用数额以及用途进行侦查。
今年35岁的王金,大学文化,他一直在一家事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任出纳,负责该幼儿园的现金日记账及现金管理,可以直接经手幼儿园的全部现金和支票。
2007年10月份,王金迷上了炒股。没有本钱,他把自己位于房山城关的一套房子卖了,作为炒股的本金入市。然而由于股市不景气,卖房子的钱很快就被他赔进去了。
2010年11月份,他又把自己的另一套房子卖了31万余元,继续投入股市炒股,结果又赔得所剩无几。
“我不甘心,还想继续炒股把赔的钱都挣回来,我自己已经没有钱了,我是单位的出纳,经常接触单位的现金支票,我就拿单位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投入到股市里。”王金说。
由于该单位的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章的使用、管理及账目记录的不及时等漏洞都给了王金可乘之机。
宣判
挪用公款被判十年半
2010年12月22日,王金挪用了第一笔公款,此后一发不可收。他每次提取单位的现金金额都在1万元到4万元左右,见没人过问,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2011年3月份,幼儿园收了23万元左右的托保费和伙食费,王金没有把这些钱存到银行,而是直接投入到股市里了。
后来到月底单位要结账的时候,他开了一张27万元的转账支票,然后找了一个能够用支票倒现金的人,用这笔现金补上了单位的23万元左右的托保费和伙食费,剩余的钱他又投到股市里继续炒股了。
就这样,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4月22日期间,王金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现金支票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倒现金及直接挪用单位托保费、伙食费等方式,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83万余元,供其个人使用及投资炒股,全部钱款现已无法归还。
2012年4月16日,房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房山区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王金犯罪以后主动投案,予以从轻处罚。2012年5月31日,王金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本版文/记者胡相宜实习生李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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