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受教唆运毒被判七年
新华网昆明6月26日电(魏文静)原本以为能跟着同乡一起学到汽车修理技能,结果却被其教唆引诱运输了毒品。近日昆明中院对这起教唆未成年人运毒案作出判决,教唆者被重判处以无期徒刑,未成年人被判刑7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刘旭超与何某某相识后,2011年3月上旬,刘旭超告诉何某某,要带他从老家陕西去云南学习汽车修理技能。但两人同行到了云南景洪市后,刘旭超并没有带何某某去学汽车修理,而是向毒贩买了毒品准备带回老家陕西吸食。
3月10日晚上,刘旭超拿出一双黑色皮鞋,明确告诉何某某皮鞋里藏有毒品,并承诺只要把毒品带回陕西省汉中市就给他3000元好处费。当晚23时他们坐上景洪至昆明的客车,途经昆玉高速公路青龙厂查缉点时,警方从刘旭超所穿皮鞋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净重24.3克;从何某某携带的黑色皮鞋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净重192.9克。
昆明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旭超组织毒品,亲自并指使被告人何某某运输,被告人何某某明知是毒品,仍积极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二被告人均为主犯。其中被告人刘旭超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运输毒品,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何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主审法官认为,未成年人智力不健全,法制观念淡薄,加上社会环境影响,极易接触毒品进而被人利用。近年来,未成年人运输毒品、贩卖毒品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此特别提醒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关爱,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引导他们走向积极健康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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