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坚决依法核准符合死刑条件毒品犯罪案件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杨维汉 刘奕湛)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6日表示,各级人民法院始终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
同时,孙军工说,各级人民法院也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体现政策,给予从宽处罚,以更好地分化、瓦解毒品犯罪,教育、改造大多数毒品犯罪分子。
记者26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当前中国的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例逐年下降,甲基苯丙胺等合成毒品的比例迅速上升,在部分地区已超过海洛因成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同时,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如氯胺酮、“摇头丸”“麻古”等也不断出现。
孙军工介绍说,近年来,中国毒品犯罪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高发;累犯、再犯的比例较高,孕妇、残疾人、艾滋病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毒品犯罪的问题较为突出;毒品犯罪的次生危害凸显,因吸毒诱发的犯罪频发,有的吸毒人员为获取购毒资金实施盗抢等侵财犯罪,有的吸毒人员吸毒后行为失控,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同时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从源头上惩治毒品犯罪,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提出了明确的法律适用标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了6起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的严重犯罪典型案例。
作者:杨维汉 刘奕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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