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军官租车抵押骗钱18万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 (记者 王鹏 通讯员 梁雪景) 男子王某用假军用车辆驾驶证和军官证,冒充军人,向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三辆中高档轿车,又用这些车作抵押向别人借得18万现金。26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王某是无业人员,平日花销大但没有收入来源。有次,经过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看到门口停的轿车想出“致富好点子”,用租赁来的汽车抵押向别人借钱。
经过准备,王某来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见到老板张某,拿出伪造的军官证、军人驾驶证,谎称是军官要租车。骗得张某信任后,签订合同租来一辆北京现代伊兰特轿车,租期一年。王某随后把汽车抵押给朋友,借来8万元现金。
为不让汽车租赁公司起疑心,王某开始按时交纳租金。但几个月后,张某多次要租金,王某不仅不给还避而不见。张某感觉上当就报了警。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王某在此期间以同样方式,向其他租赁公司租了两辆汽车,抵押借款10余万元。
检察官表示,价值几十万的三辆中高档轿车被轻易骗走抵押,汽车租赁管理存在很大漏洞。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是很难区分的问题,在汽车租赁合同诈骗中,合同到期,租车人没按时还车或交纳租金,并不能确定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有查明汽车去向,才能依法立案启动侦查手段。往往这时候租车人已经携款潜逃至外地,很难抓捕。建议相关立法部门尽快制定符合汽车租赁业特点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汽车租赁单位的准入门槛。
作者:王鹏 梁雪景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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