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十名醉驾司机被判拘役
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徐礼国) 记者从五莲县交警大队获悉,6月20日上午,夏某某等10名醉酒驾驶人员在五莲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的宣判下,以危险驾驶罪分别领刑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二千元和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的处罚。
据悉,自公安部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以来,日照交警五莲大队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在全社会形成了“饮酒不驾车 驾车不饮酒”的浓厚氛围。醉驾入刑一年多来,仍然没有引起个别驾驶人员的重视,随意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甚至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此次集中宣判10名醉酒驾驶人员获刑,在五莲县历史上是首次,对于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将起到史无前例的震慑作用。
作者:徐艳 徐礼国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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