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院调撤案件标的额半年达1.5亿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化玉军 通讯员 胡科刚 李晓艳)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建立健全立案调解工作机制,力争将案件解决在立案阶段。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日照中院立案庭调撤一二审案件29件,标的额1.5亿元。
今年2月份,日照中院收到临沂一家工程公司状告辖区内某单位索要工程欠款的立案材料,标的额1600多万。
,日照中院合议庭认为此案法律关系明确,遂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了沟通。通过沟通了解到由于某单位未付款,导致临沂那家工程公司100余农民工拿不到工资。
合议庭认为该案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需要谨慎处理,因此决定暂缓立案,在立案审查阶段即参与调解。经过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3月9日,一群人涌进日照中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将一起标的额4000万的民间借贷案件予以立案。
经调查,原告系四个自然人,被告系连云港来日照的创业公司,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
经过分析案情,合议庭了解到被告目前经营困难无力还款,但有意将其没有涉案的所持另一家公司的股权转让,用转让款支付欠款。合议庭多次召集各方当事人详谈,最终促成了被告公司出售股权,偿还欠原告的款项。
“调解协议达成后,解决了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借款问题,公司也未出现因巨额还款动摇根本的局面。各方均达到了共赢局面。”参与案件的法官介绍说。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日照市中级人民院立案庭调撤类似的一二审案件29件,标的额达1.5亿元。
作者:化玉军 胡科刚 李晓艳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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