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6日 来源:浙江专员办
浙江专员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处与主管处各司其职、统一协调的组织创新优势,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工作中,着力抓服务意识的提升,抓申报流程的规范,抓审核责任的落实,抓审核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使这项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一、规范申报环节,着力增强服务意识 浙江专员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透明、便利、高效的工作理念,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看作是专员办对外展示财政监督服务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一方面,浙江专员办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的依据政策要点、办事流程、工作承诺等内容上网公开,并在单位明显处上墙公示,在审核过程中,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相关单位多次递送资料。同时,严格执行审核时间要求,对资料齐全的审请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提升责任意识 浙江专员办着力抓好审核责任的层层落实,进一步明确职能处的政策贯彻落实和阶段性工作汇总职责,要求各主管处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统一的政策规定把好每一笔的支付申请审核关。这样既方便了有关单位与专员办的工作联系,又妥善处理了处际工作交叉的问题,明确了责任关系,确保了审核工作的质量。
三、提前介入审核,着力提高效率 根据财政部规定,专员办要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信息。对此,浙江专员办充分利用国库管理外围查询系统和按部门预算数确认的国库集中支付划分范围等信息,对纳入直接支付的单位和项目,提前介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实地查看,为提高审核效率和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关注用款过程,着力保证审核质量 浙江专员办针对预算单位的用款流程,进一步确立了“可行性研究-概算-合同条款-部门预算-用款额度-实际支付凭据”的审核流程,并将是否符合用款计划、是否按合同进度申请用款、是否符合概算作等为审核的重点,逐一核对原始单据。同时,区分不同类型的支付申请,从政策和操作层面上严格把关,保证审核质量。
五、完善工作规程,着力规范审核行为 在内部业务流程控制上,浙江专员办继续认真履行AB岗工作制度和审核审批事项复核制度。AB岗工作制度,规定审核岗位实行两人定岗并互为备岗,保证各项审核审批事项能够及时办理。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他们学习业务政策和操作规程的积极性,保证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复核制度,规定审批事项在向办领导报批前,必须经过AB岗在岗时相互复核、组长复核、分管处领导复核和处长复核四道程序,确保审批准确性,提高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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