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刚于上周被颁令破产的香港理工大学护理学院前女助理教授指称,1998年遭当时系主任汪国成请食早餐时捏手性骚扰。她事后向理大、乃至前校长潘宗光投诉,不但不获公平处理,反被校方捏造学生投诉指她教学差劣,终止其雇佣合约。女教授昨于区院兴讼,控告理大违反性别歧视等,索偿20亿美元(约156亿港元)。
区域法院昨审理一宗涉及理大的性骚扰案。原告人李妙玲Alice(译音)1992年入职理大护理学院,至1999年暑假前遭受解雇。她曾以民事控告前上司汪国成性骚扰,但被判败诉,因无力支付汪逾22万元讼费,上周三遭高院颁令破产。破产管理署昨准许李可就理大不当处理性骚扰投诉作出控告,但就她对理大串谋诈骗、违反合约等指控,署方则称须用6个月评估可否展开诉讼。
无律师代表的原诉人昨在庭上指出,她在1998至1999年间遭当时系主任汪国成性骚扰,其中一次是汪要她早些回校一同早餐,其间忽然握着她的手,但李最终以并非职务为由拒绝。
李表示,她在大学设计了三个教学单元,教授三个硕士课程,一直表现良好,而她的研究更深获学院赏识,表示愿意扩充资助。因此她1998年底获院方鼓励晋升,要她准备文件在1999年2月10日及3月13日作考核之用,并预计将于同年3月24日由校长签署作实。
然而自从她于1999月1月23日将性骚扰事件首次投诉校方后,即被系方反指收到“一些学生及老师”投诉她教学差劣。但当李要求索阅有关的老师教学评估或学生投诉信时,系方却响应“没有”。
她指责校方明知投诉性骚扰性质严重,未有按照机制展开调查,只由调查小组及校内道德委员会处理她的投诉,安排汪及一些证人作供,但没有给她机会反驳。最终调查结论是促她勿上诉。她在庭上感慨地说:“理大是一所好大学,我喜欢在这里教书,才(循正途)向校方投诉,但校方竟然忽视规矩制度。”
案中男主角汪国成(58岁)将会出庭作供,而前校长潘宗光则不会出庭作供。汪擅长将信息科技应用于护理用途,曾先后出任理工医疗及社会科学院院长、护理学院讲座教授,并兼任香港医院管理局委员公职,2008年更获晋升为香港理工大学副校长。汪现为东华三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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