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骗1385万拆迁款
本报讯(记者邱伟)通州区台湖镇水南村原村委会主任郭铁柱被控在搬迁过程中弄虚作假,3个月内骗取镇政府搬迁补助费、企业提前搬迁奖励费等共计1385万余元。今天上午,郭铁柱因涉嫌诈骗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
现年40岁的郭铁柱是通州人,初中文化程度,曾任通州区台湖镇水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去年5月5日,他因涉嫌受贿罪被通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通州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以郭铁柱受贿、贪污罪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后,最终指控郭铁柱涉嫌诈骗罪。
走上法庭的郭铁柱让人丝毫感觉不出一村之长的有力与干练,而是一副“糊涂官”的样子。他当庭表示认罪,称指控属实。根据郭铁柱的供述,早年他租赁了村里十多亩土地,建了3个厂房,还有一块苗圃。2010年6月,他当上了村主任,随后赶上了村里拆迁。当时镇里组织各村村主任学习过拆迁政策。但郭铁柱说自己没怎么去过,也不记得政策内容。拆迁后,好些事情都没弄明白,“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开始了”。
检方指控称,郭铁柱于2010年9月至12月间,采取篡改土地承包合同、借用他人营业执照、开具虚假经营地证明等手段,虚构在搬迁中所提供企业具有用地和经营合法手续的事实,以个人名义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诈骗搬迁补助费、企业提前搬迁奖励费1259万余元。同期,郭铁柱采取伪造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手段,虚构在搬迁中所提供企业变压器合法手续的事实,以个人名义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诈骗搬迁补偿款126万元。
检方认为,郭铁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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