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超过40亩的土地和鱼塘,加之600平方米的铁棚以及几万棵观赏树,广东顺德杏坛镇高赞村村民梁嘉斌却只能获赔11万元,这是《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调查广东顺德违规征地时所遭遇的一幕。
参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2010年修订调整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下称“广东省征地标准”〕,上述补偿远远低于正常补偿标准。
而这也是包括梁嘉斌在内的高赞村村民不愿意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的原因。尽管早在2年前,梁嘉斌的上述土地和鱼塘便已被征收,且因为补偿款过低,多次协商未果,然而,今年7月17日,他已有8亩鱼塘被强制埋掉。
被填埋的鱼塘
7月17日早晨,梁嘉斌接到父亲电话,他被告知赶快赶到自家的鱼塘。“他们果真来了。”梁嘉斌立即出了门。
梁嘉斌回忆称,此前的16日下午开始,便已有泥头车在他家鱼塘边作业,堆积如山的泥巴,便是为填掉他家8亩锦鲤鱼塘所准备。
17日上午9点,对梁嘉斌鱼塘的填埋工作开始。在工作现场,不仅有电力局人员分工剪防止盗鱼而围在鱼塘周围的一圈电线,同时也有急救车在旁边,以预备征地现场出现意外事故。
很快,梁嘉斌的鱼塘被挖开了一个小缺口,鱼塘里的水开始向外流,接着,挖土机开始一堆堆土往里倒。梁嘉斌试图阻止,但是根本没有办法,四周田地里务农的村里人也赶来,但是大家对眼前的场景也无动于衷。
镜头里宽阔的水面上,几条大锦鲤若隐若现,据梁嘉斌介绍,被填埋的鱼塘里养着40条左右不卖的亲鱼,用来繁殖小鱼苗,每条的价格大概在3万元。
早在8年前,因家里穷,高中毕业便辍学的梁嘉斌便开始养鱼,几年努力下来,他和父亲在隔壁镇还开了一个鱼场,等家中这边鱼塘里的鱼苗长得稍微大一点,就运过去那边卖。
梁嘉斌家里有6口人,家中其他兄弟姐妹都出门打工了,剩下他和父亲在家养鱼种树。每年,这些观赏树、芭蕉和锦鲤能够为他们家带来40万元左右的收入。
但这对于梁嘉斌而言,2天后,一切已经成为了历史,2天后填埋工作完成,他赖以谋生的8亩鱼塘已成为平地。
赔偿价格太低
“其实不是我们不讲理,是他们赔偿的价格确实太低。”梁嘉斌说。
据梁嘉斌表示,早些时候,家里收到过一纸通知,要求他们把鱼塘里的鱼转移走,把地里的树和芭蕉都清理干净。7月14日和16日,村委会两次来找他谈赔偿。“但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谈的余地,就是通知我,补偿这么多钱,你要就要。”
梁嘉斌介绍说,他总计40多亩的土地和鱼塘、600平方米的铁棚、几万棵观赏树,总共只赔11万。而他在隔壁的勒流镇承包的土地也曾被征过,1亩多地加水塘,赔了40多万,而且有详细的单子给他看,每一项赔多少都清清楚楚。
按照征地评估和赔偿程序,需要找一家政府和村民双方都认可的评估公司,对土地和附着物等进行价值评估,按照这个价格来进行赔偿。但梁嘉斌却从未看到过评估报告,“操作太模糊了。”
而根据广东省征地标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为三类地区,对应的征地保护补偿标准则为:耕地78万元/公顷、林地27.70万元/公顷、养殖水面81万元/公顷。
这也意味着,仅仅梁嘉斌已被填埋的8亩,折合约0.528公顷的鱼塘,总赔偿便约42.77万元,但是截至本报记者发稿,因不同意补偿标准,11万元的补偿款,梁嘉斌一分也没有得到。
梁嘉斌介绍说,村里土地在2年前被征收的时候,他们家自始至终没签过字,但最后的文件上显示,80%的村民都同意了。梁嘉斌说:“他们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就是能让最后的签字率达到标准。”
闲置两年 顺德8000多亩土地涉嫌"未批先征"
“这里看过去一大片都是!”老梁说着用手比画出一个大圈。顺着他的指引看过去,大片农田里种植着茂盛的香蕉树,倒映在鱼塘中更显郁郁葱葱。
按照佛山顺德区杏坛镇政府的规划,这片位于杏坛镇高赞村,总面积8000多亩,种植着农作物的土地,最终将成为一块生态产业新区用地。
然而,这并非它的全部。早在2年前,这片土地便被杏坛镇政府以“开发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的名义征用,但当地村民却直指该征地没有征地批文,是一起违法征地事件。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日前就上述争议前往顺德调查。
“未批先征”之疑
据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高赞全征地补充协议书》(下称《征地协议书》),高赞村股权固化人口数为9735人,该次顺德科技工业园C区征地面积为8853.4905亩,按15%计算的征地留用地1328.0236亩。
《征地协议书》的签订双方为杏坛镇人民政府和杏坛镇高赞村股份合作社、杏坛镇高赞村民委员会,落款日期则为2010年1月29日。
这次近万亩的征地,村民们对本报记者表示,从没有看到过征地批文和征地通告。村民老梁则表示,他曾先后找过区、镇政府,顺德区政府的回复是“先征地后搞批文”,杏坛镇的回复也是“没有批文”。
究竟有没有批文?本报记者就此事向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下称“顺德国土局”)求证,该局今年7月3日回复给本报记者的《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征地有关情况说明》(下称《说明》)中答复并未正面回答。
《说明》称,根据顺德区城乡总体规划,为配合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顺德区委、区政府提出在中心城区的西部规划建设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整个产业新区总规划面积80平方公里,地跨大良、容桂、勒流和杏坛四个镇(街)。
“杏坛片区是目前最具开发条件的区域,将作为产业新区的启动区,并将发展成为现代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高度集聚的区域。”
启动区规划面积18.86平方公里,位于产业新区的中部,是生态产业新区近期开发的重点地区。高赞村位于西部产业新区的启动区范围内,面积10平方公里,辖高东、高南、高西、高北四个片,下设37个村民小组,现有常住人口10511人。
对于批文,上述《说明》仅仅称:“目前拟征土地仍处于征地前的协商补偿安置阶段”,后又称,“目前拟征(使)用高赞村的8000余亩土地中,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面积为4302.54亩。”
上述《说明》显示,从2008年开始,由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对启动区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逐步进行征收,其中拟征收高赞村的集体土地面积为8837.8391亩。
“拟征用的土地在符合杏坛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将分批次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并按规划作为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建设用地。”上述《说明》称。
事实上,上述《说明》亦与本报记者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上查询的数据有所出入。
据本报记者查询,从去年12月13日开始,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上才有高赞村征收土地方案陆续获批的通告,而截至最后一次批复的2012年5月30日,前后批复多达8次。
本报记者对后面5次仅包含高赞村集体用地的亩数加总得到数据为2031.084亩,而此前3次,包括高赞村在内和其他村集体用地亩数加总只有821.361亩,这亦与《说明》所称4302.54亩有所出入。
而根据《征地协议书》2010年1月29日的落款时间,一年之后2011年12月才出现的批复,也意味着,若以《征地协议书》下发时间作为征地起点,在未获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前,高赞村的土地便已被征收。
另据本报记者了解,在2010年1月29日之后两年,《征地协议书》中包括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在内的各种性质的农业用地,均处于闲置状态,若以动工平整土地为征地起点,《说明》所称仍处于“协商补偿安置阶段”亦可解释。
征地程序存分歧
本报记者调查显示,在上述“未批先征”分歧之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等法规,杏坛镇政府对高赞村的征地仍有商榷之处。
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征地进行的详细规定,对于要征地块,首先需要征地的可行性报告和申请,后摸查和告知村民,继而向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申请批准征地,随后才可以发布征地公告、补偿安置公告乃至最终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另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按照《征地协议书》中所提8853.4905亩面积,折合为590.2327公顷,这也意味着,只有国务院批准,上述土地才能征收。
“他们称已经办理好4000多亩土地的建设用手续,这是违法的,因为这4000多亩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前提条件是已经完全办妥了征地的手续,问题是他们有征地公告吗?有补偿安置标准公告吗?都没有。”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土地拆迁部主任刘渌湫律师说。
顺德国土局的《说明》中则称,高赞村股份合作社以户代表表决的形式进行了投票,80%的户代表同意杏坛镇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09年12月底与杏坛镇土地发展公司签订了征地协议,并已由杏坛镇土地发展公司先行支付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说明》则称,这些做法实属征地的前期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与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51号]对征地程序的有关要求基本一致。
2001年,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将原顺德市列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原顺德市对征地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在征地报批程序中增加了先行协商征地补偿的程序。
本报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国土资源部,并被告知前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进一步查询,但是查询到的结果便是如前所示,只有8个批次的土地获得了批文,且是在征地之后获得的。
对于补偿,根据村民提供的另一份《东海发展协调区征地协议书》,此次征地补偿款为每亩5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协管费每亩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福利金2万元每亩30年,逐年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障费用,每年每亩1500元,并以此为基数,每5年调升一次,幅度为5%,支付年限为30年。
由于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很多村民都还没有领取,老梁也是其中一个。
老梁对本报记者介绍称,高赞村的地都以承包的形式承包给了本村人和外地人,以养殖鱼塘和种植香蕉为主。以前没被征地前,每年还可以有300元~500元的分红,“现在地被征了,分红一分钱也没有了”。失去土地的村民,一部分外出做生意,一部分靠做摩托出租生意为生。
而对于镇政府征地,刘渌湫亦表示:“征地的有权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律没有规定征地可以委托给乡镇政府。这套做法,不符合中国现在倡导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闲置两年未来不可知
根据《征地协议书》,协议生效的时间为2010年1月29日。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以顺德科技工业园C区开发的名义下征收的这块地却迟迟没有动工。
本报记者从顺德科技工业园官网了解到,顺德科技工业园于2003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总规划面积约25平方公里,辖下四个片区,分别是位于大良的A区(10平方公里)、容桂的B区(10平方公里)和杏坛的C区(5平方公里),当中由杏坛镇政府投资建设的C区在开发成熟后,于2008年纳入佛山国家高新区“一区六园”管理范畴。
2009年,顺德区委区政府提出开发建设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的战略部署。该新区总规划面积80平方公里,地跨大良、容桂、勒流和杏坛四个镇(街),其中杏坛片区除纳入C区外,还向南延伸了规划面积约为18.86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启动区由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代表区政府统筹专责开发。
根据《土地管理法》,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征地过去了两年时间,土地依然整体闲置,令人怀疑当初的征地是不是地方政府的圈地行为。”刘渌湫说。
对于闲置两年这一问题,顺德国土局《说明》的解释是,目前拟征(使)用高赞村的8000余亩土地中,已办理建设用手续面积为4302.54亩,这部分土地正在进行前期的详细规划设计和通平工程,工业、产业用地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公开程序出让土地,“需要法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发使用土地”。
而剩余的土地仍处于征地前期协商阶段,土地仍维持农用地状态,没有进行开发建设。
就程序违法争议等问题,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则告诉本报记者,合理的征地程序应该是先行与村民谈好补偿,然后再报上来审批。有三种土地的征用需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没有一边征收一边批的特例”。
今年5月17日,杏坛镇政府下达《关于加强土地征收管理的通告》则显示,对已发出限期收地通知,仍被占用的土地进行全面收地,并委托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新创艺绿化园艺有限公司负责对上述土地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上述《关于加强土地征收管理的通告》更显示,通告范围不仅包括高赞村股份合作社已征收的8860亩土地,同时也包括新联村蒲州股份社、北沙股份社和聚胜股份社已征收的5546.35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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