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枪击案追踪>>
重庆“8·10”持枪抢劫案发生后,为抓捕嫌犯周克华,重庆警察已全体停止休假。四川、贵州等邻近省份的公安系统,也已经停止休假,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从2004年至今,重庆“8·10”持枪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周克华涉嫌先后在重庆、湖南和江苏三地作案8起,至少9人死于其枪下。
专家盘点分析这8起案件发现,周克华为了抢钱周期性犯罪,用完钱再抢。近三年来,周克华大多七八个月就会制造一起劫案。
/周期/
三年前开始 七八个月作案一次
从2009年12月4日枪击抢劫案开始,近3年来,周克华的作案时间似乎有了规律。最长不超过10个月,最短是7个月,其中两次作案时间均为8个月。
而之前没有规律的作案,其原因似乎也有迹可循。第二次抢劫作案时间为2005年,而第三次作案时间为2009年,中间相差了4年。警方透露,周克华2005年曾因贩卖枪支,被云南铁路法院判刑后即在当地服刑。
之后2009年的两次作案时间相差两个月,第一次劫案中身中6枪的死者是刚到长沙仅一星期的农民,身上只有20元。警方分析,可能是因为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比如嫌犯在练枪)嫌犯动了杀机,或者嫌犯就是拿死者在试枪。
/分析/
为抢钱周期性犯罪 用完再抢还会作案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王顺安在今年1月南京持枪抢劫案发生后曾接受媒体采访,其认为,嫌犯历次作案,钱财就是动机,而且,他的目标主要是银行取出来的现金。嫌犯作案有周期性,有一个抢钱、蛰伏、用完再抢的周期。他屡次得手,未来还会作案。
/时间/
4次9点半左右动手 瞄准银行取钱人
记者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在周克华的8次作案行动中,有7次都选择在上午,一次选择在中午。
其中4次作案时间选择在9时30分到9时40分之间,占到总作案次数的一半。其中有两次作案时间一模一样,都是在9时37分。
在8起案件中,有5次发生在距离银行不远的地方。
/分析/
上午九十点钟 被抢者体能明显下降
从作案时间上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经过了精心准备,而银行系统上午九十点钟业务量比较大,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也较多,目标选择性大。
此外,经过一个早晨的紧张忙碌,九十点钟人的体能会明显下降,反应能力相对降低,犯罪嫌疑人则是有备而来,机能及反应处于最佳状态。
而从被抢劫者来看,犯罪嫌疑人选择的目标很明确从银行取款出来的人,犯罪嫌疑人经过事先的精心准备,到现场蹲守或者踩点,选择作案目标,使得犯罪比较容易得手。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在提取现金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取款时除了要防止他人偷窥密码,提取现金后,不要急于离开银行,仔细观察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必要时,可以与警方联系,由警察护送存取现金。
/手段/
超六成受害人
被一枪击中头部
周克华的8次枪杀抢劫作案中,只有一次是受害人连中6枪,其他案件中,受害人基本上是只中一枪。受害人一般都被枪击到要害部位。其中5人(62.5%)被击中头部。在从实施抢劫的枪击开始到抢劫完成,作案嫌疑人的速度都非常快。2004年4月22日的重庆抢劫案中,从抢劫启动到完成,整个路线长不超过20米,时间在一分钟左右。而在其他案件中,嫌疑人逃离现场的速度都非常快,通常在周围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即离开现场。
/分析/
作案人心理稳定
嫌犯之所以能一枪打到要害部位,是因为近距离射击,加之作案人心理稳定,因而较容易做到。而在短时间完成作案,则是因为作案人动作麻利,加之事前已“踩好点”,所以能按计划逃跑。
/潜逃方式/
作案现场多岔路
得手后小跑离开
周克华选择的作案地点一般有很多岔路,逃跑容易,追捕困难。
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周克华多次被目击者认定为步行小跑离开作案现场,并没有乘坐交通工具。在距离作案现场一段时间以后,通常会选择打的或者坐摩的。异装是周克华经常采取的逃跑措施。多次录像显示,他在逃跑中摘下墨镜变装。还会给装钱的袋子换包装。此外,监控录像表明,周克华很难出现正脸,看到的多是一个宽肩膀的背影。
经常藏身山洞
从来不住旅店
前天,重庆警方在该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山洞发现了周克华的疑似藏身地。而今年1月15日,在南京劫案发生后的第9天,武警江苏总队官兵曾找到一个他藏匿的窝棚。据了解,周克华从来不住旅店,以逃避身份检查,其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强。据周克华的母亲说,2011年8、9月间,周克华至少一个月时间都在重庆,且曾出入医院、陵园等公共场所。
长沙警方公布
周克华不同时期照片
为增强民众对苏湘渝系列枪击案犯罪嫌疑人周克华的识别能力,长沙警方12日对外公布了周克华不同时期拍摄的面部照片,并表示悬赏30万元人民币通缉犯罪嫌疑人。
/调查/
疑犯曾在7月下旬踩点
据案发现场一位小卖部的女老板张艳(化名)介绍,早在案发前的7月下旬左右,她就有四五次见过周克华在银行附近出现过,其中两次都是晚上九十点左右。“当时他很瘦,个子显得比较高,看上去有些营养不良。他又不说话,就直愣愣地盯着我6个月大孩子看,大约有两分钟多,好像很喜欢,但我觉得他像个精神病,怕他抢我的孩子,就使劲瞪回去,他才走了。”
张艳说,她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奇怪的男子就是周克华,后来看到通缉令才回想起来,因为有过对视,所以印象很深刻。附近的居民也证实,案发前周来过这里,就坐在附近的树阴下,也不说话,“估计是来踩点的”。
/说法/
赏金已达数百万 不会全归爆料人
原则上提供线索者只领取公安部和抓获地警方赏金
针对周克华,公安部发出了对于在逃嫌疑人最高级别的A级通缉令。据媒体报道,各地悬赏总额已经超540万元。提供线索者可以拿到所有金额吗?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
公安部通缉令最后一段如此写道:“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刘涛介绍,通缉令一般都有赏金,金额没有明文规定,“富裕地区悬赏金额会相对高一些”。
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案”,公安部就曾经向全国发布A级通缉令,对提供线索抓获马犯的有功人员将奖励20万元人民币。三亚市“摩的”司机陈贤壮提供线索并领到了赏金20万元。随后,三亚市政府也给予陈贤壮5万元奖励。
据媒体报道,各地警方对于抓获周克华悬赏总额已达540万元。但是据刘涛介绍,即便有人为协助警方抓获嫌犯周克华提供线索也不可能拿到所有赏金,原则上只会拿到抓获地警方提供的悬赏金额和公安部的10万元奖励。 (本组稿件据《法制晚报》、《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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