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支票骗60万男子获刑12年
本报讯 用7张假支票进行还款、结账,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的生意人孟某,今天上午被房山法院认定犯票据诈骗罪,获刑12年。孟某还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悉,51岁的孟某原本在房山区做建材生意。本案中的被害人之一,与孟某有过生意往来的李先生自己经营着一家小型家用电器商店。
2010年5月,李先生在购进一批电器时,用支票付了4万元货款。但没过多久,电器销售公司便找上门来,称入账时发现支票有假,已被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房山区支行长沟分理处收缴。
但李先生说,支票并非自己的,而是几周前孟某交给他用于还债的。孟某还说因资金要周转,让李先生接到他的通知后再兑换。
“我有钱,用假支票就是为了拖延一下还款时间,没想骗钱,不知道算犯罪!”庭审中孟某一直强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底到2010年6月,孟某共在5次交易中使用了7张买来的假支票,涉案额达60余万元。
由于其他3名被害人发现票据有假后选择直接向孟某追要并未报警,所以孟某才能前后多次使用假支票“应付”,而另一名债务人则一直等待着孟某的“兑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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