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学生:
医学院不可能乱弃人体标本
中山大学医学院学生小素(化名)表示,人体标本被乱弃的现象在医学院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她告诉记者,医学生的人体解剖课多于大一开课,所有的尸体和标本都被严格保管着,只有在上课时间才可以解剖尸体,下课后尸体会重新用裹尸布包裹好后运回储藏室。固定标本间则是开放的,里面陈列的都是已经进行过处理和固定的尸体标本,盛放在泡有福尔马林的密闭玻璃容器里。这些标本仅供医学生观摩,而不是用来动手解剖的。
小素称,供学生解剖的尸体多数来源于生前签署过遗体捐献的死者,有些来自于有意愿捐赠遗体的死刑犯。小素说,记得上第一节人体解剖课时,老师就和他们讲了一个故事:台湾大学的一名医学教授,在每一次给学生们上解剖课前,都会带头伫立在即将被解剖的尸体旁边,三鞠躬以表敬意。小素表示,学会如何尊重尸体,是每个医学生的必修课。医学院的老师平时对学生的要求都很严格,上解剖课时,课堂上的气氛都是庄重严肃的,绝对不会出现乱弃尸体的现象。小素还表示,即使为了备战期末考试,需要在人体解剖楼复习,医学院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且需要向老师申请。整个管理,无论是尸体的引进,还是最后的回收处理,感觉都很严谨。
暨大有关负责人:
学校放假不清楚来龙去脉
针对是否随意丢弃尸体一事,记者20日下午联系暨南大学有关负责人,但该负责人称他正在外地出差,对此事并不了解。当问及该校医学院平时都是如何处理人体标本和医疗垃圾时,他表示自己并不是学医的,对此并不清楚。记者要求他提供能够回答这方面问题的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他同样表示不清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正处于放暑假期间,学校有关领导还没回到学校,因此无法对此做出答复。
律师对乱弃医疗废物的说法
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绍华律师告诉记者,《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该条例的第十七条也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如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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