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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作家向深绿副教授爆粗口 有罪免刑定谳

2012年09月06日10:03
来源:人民网
  东南网9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作家黄春明演讲时遭抗议而爆粗口,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撤销原一审罚金判决,以黄春明罪行轻微,改判有罪免刑定谳。

  黄春明去年5月应邀到台湾文学馆演讲时,深绿的成功大学台湾文学系副教授蒋为文到场举大字报抗议,批评黄春明不用台语文创作“可耻”。

  黄春明当时下台理论,还脱掉外衣作势要打蒋为文,更口出“五字经”及比中指,稍后被工作人员拉开。

  蒋为文去年11月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自诉,指控黄春明公然侮辱,法院判决黄春明罚金1万元(新台币,下同)、缓刑2年。

  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以黄春明防卫合宜为由,向台南高分院提出上诉,请求为无罪判决。台南高分院以一审量刑有违误,撤销改判。

  台南高分院认为蒋为文事前准备海报,蓄意中断,挑起黄春明愤怒情绪,一般人都难以忍受,但黄春明口出恶言,于法难容,只是黄春明因受挑衅而起,侮辱蒋为文2次,也值得悯恕。

  台南高分院说,即使依刑法规定减轻其刑,各量处最低刑罚金500元,仍嫌过重,对黄春明所犯公然侮辱2罪,判决免除其刑。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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