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税改革迫在眉睫 国税总局首度回应
2012年09月07日0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在A股市场持续低迷的行情中,市场救市的呼声不断,而这其中,减免红利税的呼声日渐高涨。不少业内人士及广大投资者纷纷建言减免红利税,提升投资者回报,提振股市信心。
国税总局首度回应
针对市场上“取消红利税”的呼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首度回应称:“今后是否对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将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程等情况,认真研究、通盘考虑,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国税总局在回应中同时还强调了当前对个人取得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五大原因:一是个人与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应分别适用不同税种,二者不具有可比性;二是现行税收政策格局,缓解了居民企业层次的重复征税,有利于平衡税负,使个人直接投资和多层次间接投资方式均承担相近的税负,有利于资源配置和企业重组;三是保留对个人股票派息分红征税政策,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精神,有利于平衡各项所得的税负,否则将产生新的税负不公;四是个人所得税具有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职能,当前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取得股票股利的个人,不乏一些高收入者,不宜对其制定免税政策;五是对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世界各国通行做法。
在此之前,来自证券市场的相关机构部门也纷纷提出了针对红利税的改革呼声。上交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表示,上交所将充分收集和研究有关免除红利税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给有关部门,努力推动红利税改革。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执行副会长李小雪近日表示,该协会已向监管部门和税收主管部门上报了《关于推动完善上市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建议》的报告,以降低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及红利税等过重的税负。
据了解,证监会也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现金分红有关政策的研究,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重复征税 加重股民负担
近年来,取消红利税的呼声不断。尽管国税总局表示未来将依照情势对红利税进行调整,但是,其提出的目前征收红利税的五条理由却备受市场人士的质疑。
作为税后税的红利税,本身就是重复征税,是不尽合理的。一方面,红利通常是上市公司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如果再对净利润分红部分征收个税,存在重复征税嫌疑。
有市场人士指出,由于公司制企业所分配的红利属于其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税后利润,因此,企业向其个人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时,扣缴的红利税可能存在重复征税问题。根据该人士提出的一组例证,假设某家族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息税前利润60万元。由于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拟扩大投资规模,新增投资300万元,新项目预计可产生息税前利润60万元。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25%,股息税、利息税等个人所得税率均为20%。不同投资方式最终因为税收的不同而大相径庭。假设股权投资方式下项目新增净利润全部以现金红利形式分配给股东,债权投资方式下项目产生的新增息税前利润全部以利息形式支付给投资人。如果300万元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者投资该项目最终获得现金流36万元;如果300万元以债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者实际获得现金流48万元。
通过上述两种不同投资的回报可以看出,在债权投资方式下,由于企业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投资者在获得利息收入时仅缴纳利息税,而在股权投资方式下,企业红利支出是对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进行分配,现金分红时再缴纳红利税,投资者实际上承受了双重税负。
此外,不同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以免缴红利税,引来不公平之疑。根据2008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含股票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就第一条理由来说,国税总局强调,个人与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应分别适用不同税种,二者不具有可比性。“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同样投资同一家上市公司,个人投资者要交红利税,机构投资者不交红利税,这是明显对个人投资者的歧视行为,是对个人投资者的严重不公平,严重违背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职业投资者、独立财经撰稿人皮海洲这样指出。
在以散户为主的A股市场,股市的投资者大多数还是低收入者。以两市投资者账户的保证金为例,截止到6月底,有超过60%的投资者账户保证金在5万 元 以 下 ,其 中 保 证 金 在1万 元 以 下 的 达 到37.21%,而100万元以上的账户只有60万户,不到1%。对此,皮海洲指出,因此根据开征红利税的第四条理由,红利税的开征明显是因为少数高收入者,而损害了绝大多数低收入投资者的利益。
国开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程文卫指出,从财政角度看,红利税是一个税种,不取消红利税,财政就多一个税收渠道,若降低或者减少,财政就减少一笔收入。但红利税对股民而言有点不太公平,加重了股民负担。不过,程文卫也指出,取消红利税对市场的单个作用相对比较小。因为目前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不是很高,红利税比例只有10%,多数股民来参与股票投资并不看重红利,单取消红利税对市场的作用相对较小。所以,需要多种政策积累才会对市场产生比较大的推动作用。
海通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应该直接免去个人投资者的红利税。也有经济学家建议按股票的年限实行差别化的红利税政策,持有时间越长税率越低。“任何国家对红利都是征税的,红利是个人所得,针对个人所得本身就应该征缴。有的国家是单独开征,有的国家则是把现金红利并到个人所得里征缴。”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单列红利税可以根据持股长短进行调整。如果获得分红的持股期在两年以上,这部分红利税就可以全免;如果持股期不足一年,红利税可以全额征缴;如果持股期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则可以减半征缴。红利税的单独征缴可以有利于灵活地实施差别化设置,也可以鼓励长期持股,红利税不能够一刀切。把它取消掉,可以定向利用红利税的激励机制达到鼓励长期投资的目的。”
促进现金分红 提高投资者回报
现金分红一直被认为是实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对此,上交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表示,通过现金分红,投资者能够获得稳定的现金回报,同时会迫使上市公司努力稳健经营,控制风险,创造更多的自由现金流。此外,通过现金分红和真实现金流的流出,可以降低上市公司业绩作假的可能,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过,从刚刚披露完毕的中报数据来看,目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比率还比较低。统计显示,2477家上市公司中的86%实现了盈利,其中拟现金分红的有90家,计划分红总额443.9亿元,选择现金分红的公司只占盈利公司总数的5%。2011年实行中期分红的公司有89家,现金分红54家。
红利税还是拦在现金分红前的一道屏障。对于取消红利税,上交所公司监管二部负责人林勇峰此前在上交所官方微博上表示,这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意愿。
以中国石油为例,2011年净利润是1329.84亿元,按照公司以往的惯例,即每年将净利润的45%进行分红,也就是每年将分红约598.43亿元,而红利税(10%)将高达59.8亿元。如取消红利税,投资者将直接从中多获利59.8亿元,无疑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尽管近期监管层鼓励推动上市公司更多现金分红,但由于红利税的原因,造成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在取得现金分红的同时,证券账户资产因为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因素而有所缩水,实际上还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事实上,不止是红利税,中国资本市场因为税负过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发展。比如目前上市公司在进行并购重组过程中,可能要承担的税种就有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或许还有土地增值税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执行副会长李小雪近期表示,由于会员反映并购重组、股权激励以及红利税的税收负担过重,且税率过高,协会组织力量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深入研究,已向监管部门和税收主管部门上报了相关报告。 记者韦夏怡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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