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卫生部刚刚发布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显示,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11年时间,出生缺陷在全国婴儿死因中的构成比已从第4位上升到第2位,近20%的婴儿因出生缺陷死亡。
报告提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虽然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性疾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但出生缺陷问题开始凸显,逐渐成为影响儿童健康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出生缺陷在发达国家已成为婴儿死亡的第一位原因,这一趋势在我国也逐渐显现。
出生缺陷病种繁多,目前已知的至少有8000至10000种。据估计,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以全国年出生数1600万计算,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约90万例,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25万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低收入国家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6.42%,中等收入国家为5.57%,高收入国家为4.72%。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接近,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病例总数庞大。
2000年至2011年期间,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唇裂伴或不伴腭裂、神经管缺陷、先天性脑积水等10类疾病是我国围产儿前10位高发畸形。2000年这10类畸形占所有出生缺陷病例的72.1%,2011年这一比例下降到65.9%;2011年,先天性心脏病占所有监测发现病例的26.7%。
报告测算,我国每年将新增先天性心脏病超过13万例,神经管缺陷约1.8万例,唇裂和腭裂约2.3万例,先天性听力障碍约3.5万例,唐氏综合征2.3万至2.5万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7600多例,苯丙酮尿症1200多例。
卫生部要求,各地要把出生缺陷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继续实施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有效措施。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逐步将出生缺陷患儿的治疗和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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