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崔杰锋身为儿童康复服务中心老师,本应为特殊幼儿提供更多的关爱与帮助,许立欢却暴力虐童致幼儿重伤。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许立欢依法提请公诉。
许立欢年约30岁,原系广州市番禺区千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的老师。2012年7月2日上午,许立欢在该服务中心二楼体育室内上课期间,因四岁多的自闭症幼儿小瑶做运动时不配合,许立欢拉起小瑶的双手将其凌空吊起,快速向后将其甩在地上,而后又拉起小瑶的双脚原地360度翻转。小瑶头部撞在地上,马上昏迷不醒。这个过程被康复中心的摄像头全程记录下来。
其他老师看到小瑶昏迷,马上通知康复中心负责人谭主任,谭马上安排许立欢和另外两位老师将小瑶送往医院,并通知了小瑶的父亲。经法医鉴定,小瑶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小瑶父亲随即报警,派出所到中心调取录像。案发后,许立欢对办案人员如实供述了自己对小瑶体罚的行为。据她交待,在康复中心里,遇到孩子不听话,老师动手打几下是常有的事,但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记者在该康复中心的网页上了解到,该中心的宗旨是“为需要帮助的自闭症、孤独症和学习障碍的人提供帮助”,为自闭症患儿提供无需家长陪伴的康复训练服务,全程录像。检察机关认为,许立欢作为老师,不但没有给予这些特殊儿童必要的关爱,反而对毫无反抗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幼儿使用暴力,已触犯刑律涉嫌故意伤害,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为中心的负责人,我对小瑶及其家属受到的伤害深表歉意。”康复中心负责人谭主任表示,小瑶受伤完全是因为许立欢老师严重脱离安全操作规范、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个人故意犯罪行为所导致,许立欢应对事件负全部责任。小瑶受伤后,许立欢家属只拿出2万元,中心积极筹集费用,已垫付了医疗及各项费用8万多元,作为一家民办非企业的非营利组织,中心已无力承担更多费用,希望家属循司法途径解决索偿问题,中心会承担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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