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 在司法实践中,为维护工人利益,当企业面临欠债无法正常经营时,往往会在执行款中优先考虑工资款发放,然后进行债务偿还。
北仑一家企业老板就是利用这一政策,纠结21名工人,与公司达成虚假调解协议,再向法院申请执行,从而达到暂缓还债的目的。昨天,北仑法院对所涉仲裁调解案件裁定不予执行,并建议劳动仲裁委对相关案件重新审查。
突然冒出21名工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发公司位于北仑春晓,厂子建的时间不长,公司尚未正式投产,就已经陷入债务泥潭。
从去年9月开始,该公司因涉及巨额债务纠纷,陆续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北仑法院至今已受理被告为该公司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1件,债务经初步统计已经高达近2亿元,负债率接近百分之三百。目前,对于该公司资产处置正在紧张进行中。
今年7月,法院却收到21名申请人依据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原来,这21人自称是公司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追索劳动报酬,要求该公司支付其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经劳动仲裁委组织调解,双方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承诺于协议生效一日内支付工资款及经济补偿金共计87万多元。
老板为了躲避债务,怂恿工人告自己
案子具体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几处疑点。该公司在2011年9月就已停产,公司被法院查封,100多名员工均已遣散。为何会突然涌现出大批企业停产后的在编人员及工资款?此外,在申请人中,法官还看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的儿子的名字。
带着疑问,法官前往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掌握了充分证据。心虚的申请人陆续对事实作了交代,承认虚构事实,“是周老板怂恿我们的”,员工代表说。
法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从维护工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往往会在执行款中优先考虑工资款发放,企业及这些员工很可能是看到了这点,想通过工资款的方式来谋取不法利益。真相已经查清,昨日,北仑法院对所涉仲裁调解案件裁定不予执行,并建议劳动仲裁委对相关劳动仲裁调解案件进行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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