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城管挨打 岂能冤枉让人赔钱
原标题 [新化城管挨打 岂能冤枉让人赔钱]
编辑同志:
8月25日10点,我骑摩托车到新化县火车站退票,退完票后却发现停放的摩托车不见了。后来我打听到,是有人打了县城管局的人,城管局便误扣了我的摩托车。我当即找城管说明情况,请求放车。但时间过去了一个月,城管以事情“未查清”为由,拒绝退还摩托车。
后来,城管局一名姓余的负责人协调,要我给受伤的城管队员出800元医药费。我根本未参与或指使打人,凭什么要我出医药费?我顶多是违反规定停车,按规定也只能处罚50元钱,但我不赔钱对方就不肯放车。我是一名水车镇的农村小学教师,只有周末才能进城,但我4次进城都没有处理好此事。我没办法,国庆期间,很不甘心地交了800元钱才取回了车。城管局这么做,不是欺负人吗?
新化县水车镇 罗老师
调查附记:
10月10日,记者致电新化县城管局姓余的负责人。他介绍,自7月份以来,新化开始城市优化整治活动,禁止乱停乱摆。8月25日,城管队员在火车站发现了一台违停的摩托车,便将其当场锁住。后来,来了一个人,叫嚷着为什么锁了他的车,并动手打城管队员。一名城管队员被打伤,城管的摄像机等工具被砸,打人者很快离开了现场。不久,罗老师来了,说城管扣的是他的车。受伤的城管队员便要求打人的当事人赔了药费才能放车,而罗老师辩称自己根本未参与或指使打人。
姓余的负责人也承认,虽然当时另一名城管队员的手机拍了一段视频,锁定了打人者,也向公安报了警,但一直未找到打人者,至今也无证据证明此事与罗老师有关系。但受伤的城管队员认为,自己受伤是因锁了罗老师的车引起的,对方不赔钱就不放车。余认为,此事全系队员与罗老师私下协调处理的,并不代表城管局的态度。
但投诉者认为,城管局是执法单位,一切都得依法办事。既然无证据证明他与打人有关,就不能让他出医药费。城管队员是代表城管在执法,他的这种做法不是私人之间的恩怨。记者将读者的质疑转告余,余答应向上级汇报,尽量妥善处理此事。
本报记者 欧金玉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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