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枪击案一审即将宣判 6名被告人将领刑
2012年11月05日22:24
来源:昆明信息港
原标题 [湄公河枪击案一审即将宣判 6名被告人将领刑]
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震惊中外的湄公河枪击案将在11月5日(明日)下午两点在中院宣判,涉嫌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的糯康武装犯罪集团的6名被告人将领刑。
9月20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湄公河“10.5”惨案。公诉机关指控:糯康、桑康、依莱等6名被告涉嫌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共四项罪名。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糯康武装犯罪集团为报复中国船只被缅甸军队征用清剿该组织,同时为获取泰国不法军人的支持。被告人糯康安排其他被告,于2011年10月5日早上,持枪劫持了玉兴8号、华平号两艘中国船,捆绑控制船员,并将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放在船上。两艘中国船只被劫持到泰国清莱府清盛县央区清盛一湄赛路1组湄公河岸边。被告人在向中国船员开枪后驾乘快艇逃离。之后,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开枪射击,进而登船继续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湄公河。经过司法鉴定,被害的13名中国船员均系枪弹伤致死。两船上查获91.96万粒、共计84516.01克甲基苯丙胺。大量证据显示:糯康犯罪集团长期在湄公河流域非法拦截、检查往来船只、强取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大量证据,被告人糯康当庭悔罪。
法庭上,公诉机关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根据中泰、中老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泰国、老挝等国相关人员出庭作证。
被害人当庭作了陈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向被告人提出了经济赔偿请求并发表了意见。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所有证人均采取了保护措施。
今天下午两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雷晴)
作者: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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