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杨美满)经过连续3天庭审,昨天下午,广州海珠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林等38人“酒托”诈骗一案一审宣判,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其中,“酒托”诈骗团伙主犯杨某林、姜某章、梁某雄分别获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三年、十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从今年4月起,被告人杨某林、姜某章、梁某雄及李某超(另案处理)等人经商议,承租海珠区昌岗中路某地下室开设“拉图161红酒汇”。该集团以实施消费诈骗为目的,采购低价酒水,标以高价,通过发布虚假信息,利用被害人的心理弱点诱骗至红酒汇消费。
集团成员众多、层次分明、分工明确,杨某林等首要分子负责总体经营,安排罗某锋担任拉图161红酒汇法人代表,先后安排杨某玲、罗某坤担任收银员,并招揽“托头”,成立相应酒托小组,下有“键盘手”、“传号手”、“服务员”、“保安员”、“酒托女”等人员,其中“键盘手”负责在网络上假冒女性以“交朋友”、“一夜情”等吸引男性,继而获取其信息资料;“传号手”负责将“键盘手”获取的信息资料发送给“酒托女”;“服务员”负责在酒吧专门为本组“酒托女”服务;“保安员”负责保护“酒托女”的人身安全及保证消费诈骗的顺利实施;“酒托女”负责以“键盘手”虚构出的女性身份直接诱骗男性到红酒汇消费。
该集团纪律严明,制定规章制度对消费诈骗行为进行规范,并以A、B、C、D、E、F、K、Q、S、T、X、Y、W等字母对众多酒托小组加以标明区分,实行分组管理。集团有明确固定的利益分配方案,首要分子分得消费诈骗金额的26%,“托头”及其酒托小组分得74%,并在酒托小组内进行再分配。
该集团形成短短几个月时间,疯狂实施消费诈骗犯罪,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截至今年8月31日,累计诈骗金额超过191.76万元。
主犯供述:
不指望回头客宰客一宰到底
被告人杨某林供述,“拉图161酒吧”是其在今年5月份出资20万元租下来的,酒吧经营初期一直处于亏本状态,后来股东之一的姜某章提议找些酒托女来提高营业额,姜某章负责通过QQ、网上婚介等方式联系酒托女。酒托女带受骗的网友到酒吧来消费时,会故意多点小吃和红酒以产生高额消费,由网友付钱买单。红酒的采购由姜某章负责,其中进货价26元的红酒在拉图161酒吧卖480元,进货价93元的红酒卖1980元。姜某章称,之所以将红酒标价如此昂贵,是因为他认为所做的是酒托生意,不指望回头客,“只有一次宰客宰到底,才能实现利润更大化”。自从酒托女进场后,酒吧的营业额就非常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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