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不能全怪行人 暴露路权分配深层次矛盾
2012年12月20日0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闯红灯不能全怪行人 暴露路权分配深层次矛盾]
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在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公众素养和规则意识的同时,也应改进城市管理,科学设置信号灯
近来,网络上流行一个词,叫做“中国式过马路”,意思是说,中国人过马路不看红绿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确实,在一些大城市,行人乱闯红灯的现象十分常见,一些闹市区的路口人车混行,拥挤不堪,十分危险。
毫无疑问,“中国式过马路”,是法不责众的心理体现。在现代城市快生活节奏下,一些人缺少安全意识、心态浮躁,在红灯面前等不得。你急、我急、他更急,一旦形成了群体效应,原来的“红灯停、绿灯行”、排队守秩序等交通观念就被丢在一边,过马路就会扎堆前行、抢灯抢道。
但是,在分析闯红灯的症结时,一味指责公众素质不高、行人无理,并未看到问题的全部。行人闯红灯,还与一些城市交通规划不科学、绿灯时间过短、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密切相关。闯红灯,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现今,大城市在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上有点偏向机动车,这是不争的事实。一个明显的规则是,红灯亮时,允许机动车右转,这必然与行人产生冲突。在一些城市,人行道上绿灯亮时,左转车道的绿灯有时也会同时亮起,行人走到马路中间,又会和左转车辆产生“交集”。
不仅如此,在绿灯时限上,车行绿灯也普遍长于行人绿灯。即便红绿灯能够把行人和车辆分开,由于人行绿灯时间偏短,随着城里的马路越修越宽,不少老人、儿童,哪怕紧跑慢跑,用一个绿灯的时长都过不了马路。一旦马路中间没有安全岛,他们就会陷入“不闯红灯、即无处可去”的尴尬境地。
所以,“中国式过马路”表象的背后,反映的是行人与机动车路权分配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的乱象,在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公众素养和规则意识的同时,更应改进城市管理,充分保障行人路权。
据报道,在发达国家,十字路口的行人路权都要高过机动车的路权。只要行人给出一个清楚的手势,或是将一只脚跨入到人行横道上来表示要通过的意向,机动车就会主动停下来让等待的行人通过。中国的交通管理,也要引导机动车司机学习发达国家的行车意识。只有人、车双方互相让行,才能为有序的交通提供前提。
事实上,和国外相比,中国人的忍耐限度并不低。前不久就有媒体调查发现,中国人等红灯的忍耐时限是90秒,而德国人是60秒,英国人只有45秒。交通部门在红绿灯的设计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按中国的城市特点、马路特征和人们的心理特征,充分尊重行人需求,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合理组织交通要素。随着这些人本化措施和设施逐步实现,再辅以必要的管理措施,中国人过马路未必就真的那么“不文明”,中国城市路口的交通秩序未必就真的那么差。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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