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见义勇为伤亡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省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具体额度是:牺牲的,颁发100万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80万元;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60万元;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40万元,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广东在真正形成法规的省份里面,数额是最高的,一次性奖励牺牲人员100万元,这是条例当中一个大的亮点。”在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说,一次性抚恤奖金是额外发放,是在国家和省现行有关规定政策以外的额外保障。
条例对“见义勇为”的定义,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这区别于军人、警察、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在主体范围上也扩大到治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户籍协管员等辅助人员。”金正佳说。
为使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条例规定因见义勇为而遭受人身损害的,救治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的治疗费用,以及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由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先行垫付。同时,条例规定因见义勇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金正佳说,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可能对无辜的第三人造成了损害,从民法的角度来讲,第三人遭受损害应该获得赔偿,但见义勇为实施的这种行为,在主观上来讲是善意的,要他来承担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这是不公平的,所以应该由政府的专项经费来赔偿。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政委邹文强表示,在成立省级评定委员会的基础上,省里面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和指导各地出台《见义勇为确认办法》等配套措施。
五问见义勇为高额奖金
1.如何防人钻空子?技术专家予以鉴定
按照规定,见义勇为的最高奖金达百万元,在实施过程中,会不会有人为了获取高额奖金钻空子?伤亡程度如何界定?
金正佳指出,钻空子的情况应该可以避免,条例明确要求设立的各地评定委员会在确认时应该就会筛除。他说,见义勇为行为评定委员会是由政府各个部门的人员组成,同时还有专业人员,包括伤残方面的鉴定专家、劳动技术方面的专家及其他方面的技术专家。
2.奖金要不要纳税?抚恤奖金不需交税
条例中并未提及奖金是否免税。那么见义勇为高额的抚恤奖金到底需不需要纳税?
“现在国家有规定,这一类的奖励是不用纳税的。”金正佳指出,抚恤金奖励是否要交税的问题,权限在国家,国家有关部委都已经作了规定,这是很明确的。
3.经费是否落实?百分百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条例规定要将抚恤奖金支出纳入政府的预算安排,从专项经费安排上加以落实,并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发放。
“我建议大家把这个问题留到1月下旬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在那个时候再来问预算安排上是否落实了条例所规定的经费安排,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关于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的安排情况,金正佳如是回答。他指出,见义勇为专项经费100%由省财政来出,而且是首先纳入年初的预算安排。
4.奖金高于烈士会否不公?国家公职人员有抚恤保障措施
从给予牺牲人员百万奖励的建议抛出伊始,就有一个争议:烈士的抚恤金没有这个高,道德的高度是一样的,这会不会造成一种不公平?
金正佳说,省人大常委会反复研究后确定:见义勇为行为的主体不是那些负有法定职责和义务的人员。国家现行的烈士褒扬奖金和抚恤奖金加起来大约有120万元到140万元,条例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给予的一次性奖金跟烈士差不多。“国家公职人员有待遇以及牺牲后的抚恤保障措施。从这方面来讲,见义勇为人员牺牲后,国家理应给予他们较高的政策待遇和经济补偿。”
5.广东人在外见义勇为有无奖励?具体办法有待省政府制定
“在条例审议过程当中曾经有委员提出来,是否对广东籍在外地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人也要进行褒奖,后来在审议过程当中感觉到这一类的情况比较复杂,就没有再提。”金正佳说,条例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褒奖主要是针对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是通过行为实施地来区别,而不是户籍所在地。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本省户籍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实施见义勇为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由省政府制定。
南方日报记者 辛均庆 通讯员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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