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会见笔录中,钱仁凤称曾被刑讯逼供七八个小时。
毫无征兆的惨案 2002年2月22日早上,钱仁凤的堂叔钱智万还曾在托儿所见过她。
“我前一天去了女儿家,第二天想着钱仁凤在,就去看了看她。”据钱智万回忆,当天早上9点多,他来到“星蕊宝宝园”找钱仁凤,对方正带着宝宝们玩耍。“说了几句话,钱仁凤带了10几个孩子,我看她忙,呆了半个小时就走了。”
当时,钱智万并没有感觉钱仁凤有什么不妥,双方的对话也十分正常。次日,钱智万返回了钱梁社。三天后,当他再次来到侄女家时,被告知“钱仁凤带的孩子被药毒死了。”
一份当年的报案笔录显示,2002年2月22日17点,“星蕊宝宝园”园长朱梅之父朱明华到公安机关报案。朱明华称,当天15点左右,2岁零一个月的侯磊睡完午觉起床后,他和朱梅发现侯磊的精神不好,朱梅以为是感冒,便冲了碗糖水给宝宝喝,发现没有好转,便通知其家人,一同将侯磊送进医院。一个半小时后,侯磊经抢救无效死亡。
投毒案发生后,与事件相关的朱梅及其父母、钱仁凤等人,被带到巧家县公安局做询问笔录。
从现有的笔录上看,警方大致围绕着两个方向来展开侦查工作:人员关系及事件发生前后的可疑情况。钱仁凤说,当天,她和20多名宝宝一起吃完午饭后,并没有出现异常。在前三天的警方笔录中,一切都显得十分正常。
事件的逆转,发生在三天后。担忧侄女的钱智万来到“星蕊宝宝园”,但并没有见到钱仁凤。在被询问并告知身份后,钱智万被园内的警察带回公安局做笔录。在那里,钱智万曾听见侄女的声音。而从警方的笔录记载的时间来看,钱仁凤这次的审讯从当天15点,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3点,共13个小时。
也正是这一次的笔录,记载了钱仁凤承认在饭菜内下毒的供述。按照当地法医的尸检和现场所涉物品的鉴定,证实侯磊死于摄入毒鼠强,另有两名儿童中毒后抢救脱险。
2002年正月十八,巧家县公安局和崇溪乡派出所民警,在曾任村干部的钱仁敏的带领下,找到了钱仁凤的老家。
据钱仁敏回忆,几名警察刚开始并未向他和钱仁凤家透露原因。“找到钱仁凤家后就开始搜。”钱仁敏回忆,搜查半个多小时无果后,走出门外的派出所民警才悄悄告诉他:“钱仁凤用药毒死了孩子。”
一个月后,在巧家县城,钱仁敏再次偶遇这名警察,“对方说,幸好没有满18岁,不然事情会更大。”而对于钱仁凤的父母而言,女儿被抓让他们陷入了崩溃,从此,钱母一病不起。三个月后,钱父离开卧床的妻子,一路打听来到巧家县看守所,给女儿送去了衣服。只是这一次,他并没有见到女儿。
被判无期 投毒案事发后7个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在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上法院认定,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钱仁凤在“星蕊宝宝园”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导致侯磊中毒身亡,并造成其他两名幼儿住院治疗。因钱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钱父回忆,“听到判决后,钱仁凤曾大声喊冤枉”。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钱父,在法官问“还有什么意见”时,面对偌大的法庭和喊冤的女儿,木讷的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次庭审,是2002年初投毒案事发后,父女二人首次相见。庭审时,钱父曾一度十分靠近女儿,但直到庭审快结束时,钱父才看清女儿的脸。“头发一直遮在脸前面,她见了我,也没有哭。”
宣判后的两个月,钱父收到了判决书。不久,钱仁凤的代理律师以“事实证据不足、遭遇警方刑讯逼供”为由,进行二审上诉。随后,云南省高院以“事情清楚、被告已认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由,向钱仁凤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钱父收到裁定书后,被告知钱仁凤马上要去昆明服刑。次日,钱父赶下山去见女儿,在看守所的高墙内,父女相对而泣。“爸,我真的没有做。”钱仁凤幽幽地对父亲说。
喊冤8年 2010年4月9日,云南省行动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来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进行法律援助。行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翰中对那次的普通维权而发现的案子记忆犹新。
“看见我们就像看见了救星,跪下来哭着喊自己冤枉,监管人员拦都拦不住。”而在他看来,“钱仁凤的案子令人很意外。”从服刑人员的心理上来说,入狱8年仍在喊冤的事例并不多见。“像这种被定为有预谋的案子,做没做自己最清楚,如果入监8年还在喊冤,至少是需要给案子打个问号的。”
同去法律援助的律师杨柱接手了钱仁凤的投毒案申诉。经过多次与钱仁凤沟通,并赴巧家与钱父及其亲友接触后,2010年9月7日,钱仁凤和父亲委托杨柱,对当年的投毒案进行调查取证和申请再审。
作为公益法律援助,杨柱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巧合的是,杨柱和钱仁凤签订委托协议的这一天,距离钱仁凤一审被判有罪已整整八年。
经过与钱仁凤的交谈和查阅当年的卷宗后,杨柱和朱翰中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在他们看来,至少可以肯定的是,10年前那场投毒案,警方采集和法院采信的证据几乎站不住脚。
钱仁凤在给杨柱的信件中说道:“当年不懂法律,才造成今天这样的结果,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带去了沉重的打击。”而在此前的会见中,杨柱也向钱仁凤谈过自己的顾虑,面对10年前的案子,若要申请再审,难度可想而知。要还钱仁凤一个清白,更是难上加难。
首先的困难是钱。按杨柱的计算,若云南省高院驳回申请,可能需要到北京反映情况,来回的旅费不菲。他给出了一个保守的数字:8000元。钱仁凤听完沉默许久,那个家庭根本拿不出这8000元。
按照当时旧的刑事诉讼法计算刑期,如无意外,钱仁凤至少要到2015年左右才能出狱。“但可能时间要比这个长,因为她一直在申诉。”
最终,杨柱决定联合钱仁凤的堂妹钱仁左、王进贵一家,以及侄子钱伦荣等人,共同出资援助钱仁凤申诉。至今在为钱仁凤申请再审的奔波路上,花费已远远不止8000元。
2011年,杨柱代钱仁凤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同年12月16日,高院认为,原审所认定的证据经过原审法庭的质证、认证,证据客观真实,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钱仁凤再审申请书。但直到今年4月,杨柱才收到这份驳回书。
此后,杨柱和钱仁凤的亲人们分别向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递交申诉材料,但均石沉大海。今年年中,杨柱和王进贵进京反映情况,但至今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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