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于劳教制度的存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法学专家贺卫方教授有较深入的研究。劳教制度即将进行改革的消息出来后,记者也就此采访了贺卫方。
昨天晚上,贺卫方教授在微博中表示,劳教制度的改革近日成为热点,(是)废除(还是)改革闹不清楚。劳教制度系从前苏联引进而来,从它在我国诞生起,即成反人权反法治之举措。
贺卫方说,从我国劳教制度实施的实践来看,劳教委员会设在公安部门。而公安部门不经司法审查,就可以作出劳教决定,并由此限制公民的自由长达数年。湖南的唐慧、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等人被劳教,也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贺卫方提出,从这些事实来看,劳教制度存在着重大的缺陷。
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涉及到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而劳教制度的主要依据都是政府制定的一些规定、决定,并非法律。与立法法的精神相悖。贺卫方表示,这表明劳教制度违背宪法精神。从这些情况来看,劳教制度应当废止或停止使用,“若不废,则法治即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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