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借物流公司千里运毒 1个月贩卖冰毒26公斤
2013年01月14日09:49
来源:东方网
作者:卢燕
原标题 [大胆毒贩千里跑“货” 一个月贩卖冰毒26公斤]
东方网1月14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两名狂徒接毒贩生意后,竟胆大妄为到借着物流公司“跑单”的名义销贩冰毒,一个在深圳发“货”,一个在上海接单,一个月内疯狂托运冰毒高达26公斤。日前,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特大贩毒案。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涉案的两名被告人梁国勇、史润强为谋取非法利益,约定由梁负责将毒品从深圳运到上海交给史贩卖。
今年4月份,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梁通过长途客车、物流公司共将20966.78克甲基苯丙胺(冰毒)、4999克氯胺酮(K粉)从深圳托运到沪。
今年5月11日,史在取货途中,被本市警方抓获。案发第二天,梁在深圳暂住地被警方抓获,并在该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6006.67克、毒品氯胺酮11.2克。同日,警方在本市史的暂住地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3.53克。
公诉机关认为,梁国勇、史润强贩卖、运输毒品,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史润强曾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为累犯。
在庭审中,毒贩梁国勇称自己因为生意受挫、资金周转不灵,才萌生了贩毒的念头。第一次贩毒卖了1公斤,价格22万元;第二次卖了2公斤,每公斤获利高达1.5万元左右。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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