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实施每人每月最高领900元,12月拨到个人账户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枫 通讯员/粤卫信)“赤脚医生向阳花,贫下中农人人夸,一根银针治百病,一颗红心暖千家……”这首上世纪70年代唱遍全国的电影插曲,赞颂的是当年扎根基层服务农民的“赤脚医生”群体,现在他们多面临养老问题。
从今年起,广东农村离岗的老“赤脚医生”和农村接生员将享受政府发放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最高达900元。近日,广东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据初步估测,全省惠及上万人,各级财政每年将支出上亿元。
补助分四档,每月最高900元
广东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给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补助对象必须符合4个条件:2012年12月31日前离岗;广东省户籍;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持有有效的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证明文件。
补助标准根据工龄分为四档:工作年限超过30年(含)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在20—30年(不含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在10—20年(不含2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低于10年的,各市参照省财政的补助政策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
关于资金来源,通知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部由当地财政负担,而经济欠发达的14个地级市以及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县、村按4.8:1.6:1.6:2的比例分级负担。
9月前完成审核,12月拨到个人账户
由于当时“赤脚医生”和农村接生员多是“半农半医”,管理比较松散,身份和工龄确认工作比较复杂。
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将严格审核,防止虚报冒领。从即日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可向村里提出申请,按村、乡镇、县逐级上报审核确认。乡镇卫生院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县级卫生、财政、人保部门审核确认,地级以上市卫生、财政、人保部门复核,报省卫生、财政、人保部门备案。
按照计划,2013年9月1日前按程序完成首次审批确认和上报工作。以后每年于9月1日前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依据“只减不增,杜绝冒领”的原则,对当年符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人员重新进行确认登记。省、市、县、村按分担比例,将当年度所出资金于每年10月30日前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开设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特设专户。每年12月5日前将当年1至12月份补助资金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个人账户。
政策幕后 老接生员视频反映引政府重视
这一民心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尊重历史的温情,也与一位山区老接生员锲而不舍的呼吁有关。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卫生系统一直呼吁,解决老“赤脚医生”和接生员的养老问题。2012年5月,梅州老接生员余月香在一次视频接访中反映了这一问题,引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多次召集卫生、财政、人保等部门开会,研究方案。
“感谢党和政府,还没有忘记我们!”71岁的余月香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激动流泪。1967年,25岁的她在梅县南口镇谭江村当接生员,干了33年,为村里和周边地区接生了五六百个孩子。
余大妈说,一开始接生一个孩子,记2个工分、拿3毛钱,后来涨到1.5元。梅州是山区,她经常翻山越岭、风里来雨里去,下午出门,第二天傍晚才能回家,“要是生了男娃,他们会请我吃一碗客家甜酒煮鸡,很开心!”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要求产妇要住院分娩,余大妈失业了,改当保健员,现在乡亲要生孙子,还常让她帮忙联系医院。
“我们当年跟赤脚医生一起干活,为国家作出了贡献,但老了没有退休金,只能靠子女养。我觉得应该争取权益,所以这几年就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也很理解,将意见反映给省里,终于盼到云开见月明啦!”余大妈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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