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不服广州中院裁定 称不会更改“广告语”
原标题 [加多宝不服法院裁定称不会更改“广告语”]
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郭宇靖)“法院裁定背离事实,我们不会更改广告语。”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2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针对1月31日广州市中院裁定广东加多宝诉中暂时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加多宝集团表示不服,并发布声明认为裁定“背离事实”。加多宝方面称,广告语是对事实的客观描述。王月贵说:“红罐凉茶17年来是由加多宝一手打造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加多宝代理律师姚岚陈述,法院裁定中表示,如果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加多宝公司称将通过法律手段合法捍卫权利,向包括上级法院在内的有关部门提出诉求。
此外,姚岚认为,加多宝公司收到仅是法院发出的“诉中禁令”裁定,并非实体判决,而法院对此案还没有正式开始审理,现在公司已提出了审理地点的异议。
据悉,因“王老吉”商标权之争,广州医药集团与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从昔日的合作伙伴变成了冤家对头。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公司及广州某店铺经营者彭某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索赔千万的诉讼。广药集团还同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词。同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院专门就诉中禁令事项组织双方进行听证。
1月31日,广州市中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书,裁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业内人士称,自更名以来,加多宝通过成功赞助“中国好声音”等高调营销手段实现了市场扩张,2012年的销量同比增长超过50%。在维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加多宝正悄然通过“去王老吉化”完成品牌转型。
作者:郭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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